签订购房合同要小心哪些易忽视的问题
近日,邯郸某小区352套房屋被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查封,查封期三年,原因是开发商债务纠纷和拖欠工程款所致。有不少业主看到公告傻眼了,等了多年的房子被法院查封,部分业主买房时交完首付只有协议并没有签订购房合同,因此,房屋也没有备案。现在房子被查封了,很可能不仅“新房梦”成泡影,交的钱也要不回来。
其实在买房子的过程中,签署购房合同的环节可以说是整个购房过程的尾声了。许多购房者从一开始寻找房源、看房,甚至是和中介谈判的过程中,往往都带着万分的小心和很高的警惕心,但是在这至关重要的最后一个环节却是不小心出差错。若悠网小编在这里给大家整理了签订购房合同时六个比较容易忽视的问题,希望能对广大购房者有所帮助。
第一,合同中有没有包含建筑及装修质量标准的细则。
购房者因为购买的是期房而不是现房,所以买房时看到的只是图纸。建成后,外墙是什么材料是么颜色,内墙是纸筋灰还是已经刷好涂料等,如果只是凭借开发商的口头一说是难以成为买卖双方约定的受法律保护的内容的。房屋建成后的面积与图纸面积往往也会存在一些出入。前者比后者大,需要购房者补钱还好说;如果是后者比前者大,合同上又没有关于房屋建成面积的规定,让开发商往回退钱就很麻烦了。如果合同上没有具体的装修标准,很可能到购房者接收入住的时候收到的只是一个空壳子。
第二,合同中有没有对附属配套设施的有效制约条款。
一般来说,凡是出售公寓小区或别墅小区的住房,开发商都会许诺若干配套设施,比如说健身俱乐部、网球场地、游泳池等等。但是如果楼盘出售情况不好,这些配套设施很容易就会变得“遥遥无期”。一旦合同中没有包含对于这种情况有效的制约条款,那么购房者就只能“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
第三,合同有没有规定开发商延期交房的具体罚则。
在楼房建造过程中可能会遇到很多不可预见的困难,比如资金、材料、施工等,从而延误交房的日期。如果对此没有具体的处罚条款,不仅可能打乱购房者的计划,而且侵犯了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因此,购房者有权利获得经济上的补偿。而获得补偿的依据,自然就是写在购房合同中的那些具体罚则。所以为了维护购房者的权益,这类条款应当是购买期房合同中的必备条款。
第四,合同中有没有关于房屋面积的条款。
购房者在签订购买现房合同时在此条款中要写明建筑面积,建筑面积中含公用面积的组成部分及具体平方米数、使用面积平方米数、建筑面积与使用面积的比例;另外,所购楼房的楼号、房号、单元在整幢楼中的位置示意图、单元的平面图也应该在合同中明确地写明。
第五,留心关于价格、收费、付款额方面的条款。
在一般合同中,价格条款应该是比较明确的,每平方米多少元钱。开发商要求购房者付出的各种款项、税费,购房者都可要求售房方出示有关的规定和证明文件,对于一些不合理的缺少依据的收费,如开发商聘请律师的费用、委托中介费、银行手续费等、购房者都有权拒付。
第六,在合同中有关房屋质量的条款。
购房者在签合同时一定要详细地把质量要求写进合同。比如卧室、厨房、卫生间的装修标准、等级;建材配备清单、等级;屋内设备清单;水、电、气、管线通畅;门、窗、家具瑕疵;房屋抗震等级等等。上下内外的质量要求都应涉及到。同时合同中还可以规定房屋的保质期、附属设备等等。
当然,最最重要的是交完首付一定要拿到在当地房产局备过案的购房合同,避免不必要的纠纷。了解了这些,我们买房时还是选择一些品牌口碑比较好的开发商开发的楼盘:首开·缇香郡、鸿坤·凤凰城、珠光逸景、绿地诺亚方舟·悦公馆等,这样房子品质会有保障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