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租用了法律禁止出租的房屋怎么办
在生活中如果想要租赁他人房屋,只要双方达成一致协议,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即可。但是承租人在租赁他人房屋时,需要注意你所租赁的房屋是否是法律所允许出租的房屋,否则将会导致租赁合同无效。
如果租用了法律禁止出租的房屋怎么办
租用了法律禁止出租的房子,就有可能因违反了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导致租赁合同无效,承租人 也因此无法追究出租人的违约责任。但这个时候承租人可以要求出租人退还房租,如果出租人有过错的话,还可要求出租人赔偿损失。如果承租人是因为受到出租人 的欺诈而租用了法律禁止出租的房屋,承租人还可以撤销合同,要求对方赔偿损失。如果房屋不符合安全标准,危及承租人安全健康,承租人即使在租赁的时候知道 这种情况,也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法律规定哪些房屋不能出租
建设部令《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一)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四)权属有争议的;
(五)属于违法建筑的;
(六)不符合安全标准的;
(七)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
(八)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
(九)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