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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约人不是房东怎么办,与二房东签合同应注意什么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4-16 阅读: 460次

我们知道在进行房屋租赁的时候,我们是需要与出租方进行合同签约的,以此来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但要是在实际签约的时候发现签约人不是房东的话,遇到这样的情况应该怎么处理呢?如果签约人不是房东怎么办,与二房东签合同应注意什么?下面若悠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一、签约人不是房东应该怎么办

如果签订合同的人不是房东(产权人),则可能存在代理关系或者转租关系。

若存在代理关系的,则需有产权人委托签约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最好经过公证)。

若存在转租关系的,则需要产权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文件原件,并在合同中约定若产权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文件不真实时,转租人应承担何种责任。

另外,还需要注意产权人为几人共有,但签约人仅是其中一人时,则需有未到场的其他产权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或者同意出租证明原件等。如果不是上述情形的,则承租人应当格外小心,不要冒然签约,以免上当受骗。

二、与二房东签合同应注意什么

“二房东”是指先从房东手里租下整套房子,然后再“分房转租”给他人,从中获利。房客将房屋以高于原租金的租金转嫁他人,称为“二房东”。而“二房东”的行为历来为法律所禁止。有的合租是跟“二房东”租,他也是从房主那租的房子,这时候你有权要求看他们双方的租赁合同。确认房东是允许他再租的,如果房主约定不能再将房子转租就不能租,房主无所谓就可以。

租房者可以要求查看“二房东”与“原房主”所签订的租赁合同,因为,转租合同的终止日期不得超过原租赁合同规定的终止日期,否则,就会对租房者产生较大风险。租房者在约见“二房东”看房时,可以对其“察言观色”,通过言语间的交流,看其性格、爱好等方面是否与自己相似,是不是最佳的合租伙伴,也好避免日后发生不必要的麻烦。

通过上面文章的讲解,我们知道如果进行房屋租赁签约时发现签约人不是房东的话,此时承租人可以拒绝签协议,若对方是房东授权委托来签约的,则需要对方出具相应的授权委托书。因为,要是签约的当事人不是房东的话,那么签订的协议就不会对其产生约束力,日后发生纠纷房东也不会认可该协议。那么希望以上内容能够解决您的问题,如果还有不清楚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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