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房东同意转租合同有效吗,签定转租合同注意事项
生活中的二房东将房屋出租给别人是很正常的,在我们找出租屋的时候,经常会碰到,租房给我们的人并不是该栋房子的主人,而只是个二手房东而已,就说我们所说的转租。在签订房屋转租合同时应该注意哪些法律问题?接下来由若悠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未经房东同意转租合同有效吗,签定转租合同注意事项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1、在签定转租合同时,应注意什么问题?
(1)查看二房东的有效身份证明及和大房东签定的租赁合同;
(2)签订租房合同时,应问清房租包含的内容,水、电、暖、煤气(天然气)和物业管理费由谁承担;
(3)要求出租人在房屋出租前结清水、电、暖、煤气(天然气)和其它费用;
(4)明确租赁期限、房租支付时间和付款方式,并要求出租方提供租金收据;
(5)应对能否转租做出约定;
(6)要明确违约责任和违约的补偿标准;
(7)入住前检查屋内家具、电器、其他设施的好损情况,并约定维修责任;
(8)应对提终止合约情况做出约定。
另外,还要注意转租合同与主合同的期限问题:
(1)签定租赁合同时一定要得到大房东的书面同意;
(2)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不能超过原二房东和大房东的合同(主合同)约定的期限;
(3)合同中约定事项不能超过主合同。
不是所有的房子都可以转租,只有满足以下情形的承租人才可以把房屋转租:
(1)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2)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当事人不采取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3)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业转租给第三人,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4)出租人出售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5)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必须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办理备案需要提交的资料:
①房地产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②出租人、承租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或者法人、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
③房屋租赁合同。
2、未经出租人同意的房屋转租合同是否有效?
在没有其他无效原因存在的情况下,未经出租人同意的房屋转租合同有效。
租赁合同属于确立债权、债务关系的合同,而不是以产生物权变动效果为目的的合同。出租人对租赁物是否享有所有权、处分权,不是租赁合同必须考虑的内容。租赁合同的内容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由承租人占有、使用,承租人支付相应的租金。承租人将依照合同取得的对租赁物的占有、使用权转移给次承租人享有,并不构成对租赁物的处分。《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可见,对于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合同法给出租人设定的救济途径是可以解除原租赁合同,而非宣告转租合同无效。
3、经出租人同意的转租合同,如因转租人拖欠出租人租金,出租人要求解除,而次承租人要求继续履行转租合同的,是两个租赁合同同时解除,还是判明次承租人直接与出租人建立租赁关系?
我们认为,租赁合同因承租人未依约给付租金而致合同被解除的,则转租合同将因此而处于履行不能的状态。但原租赁合同与转租合同毕竟是两个合同,原出租人并非转租合同的当事人,不能强迫他继续履行转租合同。因此,除非出租人与次承租人就继续履行合同达成一致,否则,次承租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主张不能支持。
4、因租赁合同解除而致次承租人不能继续使用租赁物的损失,应由谁承担违约责任?
由于出租人并未直接与次承租人形成租赁关系,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的要求,次承租人只能向转租入主张违约责任或损害赔偿责任,而不能直接要求出租人承担责任。
5、租赁合同解除后(转租合同也将同时解除),次承租人因此负有退房义务。次承租人逾期返还房屋的房屋使用费如何计算?
房屋使用费参照数额一般有租赁合同的租金、转租合同的租金、市场租金三个标准。我们认为,出租人就上述三个标准之一主张房屋使用费的,应当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