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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的分类有哪些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3-27 阅读: 444次

承租人和出租人应当在租赁开始日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那么对于这两者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什么是融资租赁?什么是经营租赁,为什么租赁分类会分为这两种,下面就和若悠网小编一起来看看下面的内容吧。

一、满足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融资租赁:

(一)在租赁期届满时,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

(二)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预计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

(三)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75%以上,含75%);

(四)承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大于等于90%);出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收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大于等于90%);

(五)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

二、什么是经营租赁

经营租赁,又称为业务租赁,是融资租赁的对称。是为了满足经营使用上的临时或季节性需要而发生的资产租赁。经营租赁是一种短期租赁形式,它是指出租人不仅要向承租人提供设备的使用权,还要向承租人提供设备的保养、保险、维修和其他专门性技术服务的一种租赁形式(融资租赁不需要提供这个服务)。

三、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的区别

融资租赁的租金是使用资金的对价,租金由取得贷款的本金、利息和出租人赚取的利差构成。假如使用"等额本金法"计算租金,由于利息随着本金的减少而减少,租金是逐年递减的。

经营租赁的租金是使用物件的对价,与出租人取得设备的资金成本无直接关系。但是,出租人收取的租金应足以计提设备折旧和支付营业税,还必须足以支付出租人购置该设备资金的利息,以及取得合理的利润。

在经营租赁中,物件由出租人购买供承租人使用,也可以由出租人按承租人的指定购买来供承租人使用,租赁金额和租赁期限不能"饱和"。在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或最低收款额限制不得大于租赁资产原帐面价值的90(注意!)。租赁期不得超过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的75。经营租赁的租期结束后,承租人对租赁资产有三种选择(退还、续租、留购),出租人要承担设备的余值风险。经营租赁的留购价格按照市场公允价格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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