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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成本舞弊的目的是什么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4-12 阅读: 500次

销售成本是指已销售产品的生产成本或已提供劳务的劳务成本以及其他销售的业务成本。销售成本包括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支出两部分,其中,主营业务成本是企业销售商品产品、半成品以及提供工业性劳务等业务所形成的成本;其他业务支出是企业销售材料、出租包装物、出租固定资产等业务所形成的成本。

销售成本舞弊的目的主要是为了降低企业成本,从而增加企业的利润。销售成本舞弊的常见预警信号主要包括:

与存货和销售成本相关的交易没有完整和及时地加以记录,或者在交易金额、会计期间和分类方面记录明显不当;

分析性复核表明期末存货余额太高或增幅太大;

记录的存货和销售成本缺乏凭证支持或与之相关的交易未获恰当授权;

存货和销售成本的会计记录与佐证证据(如存货实物盘存记录)存在异常差异;

期末的存货和销售成本调整对当期的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分析性复核表明对外报告的销售成本太低、降幅太大、购买退回和购货折扣太高;

存货丢失或盘亏数量巨大;存货和销售成本的关键凭证“丢失”;

未能提供存货和销售成本的原始凭证,或只能提供复印件;

存货供应商没有出现在经过批准的卖主清单上;

存货盘点数与存货记录数存在系统性差异;

存货收入报告与存货实收数存在差异;

采购订单、采购发票、存货收入报告和存货记录之间存在着不一致现象;

采购定单或发票号码被复制;供应商的身份难以通过信用调查机构或其他渠道予以证实;

高级管理层逾越与存货和销售成本循环的内部控制;

新的或异常的供货商未遵循正常的审批程序;

高级管理层对注册会计师解决复杂的存货和销售成本问题施加不合理的时间压力;

对注册会计师要求提供的存货和销售成本相关信息拖延搪塞;

存货实物盘点制度薄弱;

高级管理层或相关雇员对存货和销售成本的解释前后矛盾、含混不清或难以置信;

存在着禁止注册会计师接触相关设施、雇员、记录、客户、供应商等有助于获取存货和销售成本证据的行为;

接到知情者关于存货和销售成本不实的暗示或举报;

与销售成本有关的会计记录(如购货、销售、现金支付日记账)明显不相勾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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