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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人对经营租赁的会计如何处理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3-28 阅读: 512次

在生活都会涉及到租赁,但是大家涉及到的租赁可能都不一样。因为租赁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有物品租赁,有房屋租赁,还有融资租赁。对于前两者大家可能都还比较清楚,但是什么是融资租赁呢?下面就让若悠网小编带你去看看“出租人对融资租赁的会计如何处理”方面的内容吧。

出租人对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

出租人应当按资产的性质,将用作经营租赁的资产反映在资产负债表中的相关项目内。

对于经营租赁的租金,出租人应当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为收入,如果其他方法更为系统合理的,也可以采用其他方法。

经营租赁中出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是指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手续费、律师费、差旅费、印花税等,应当计入当期损益。金额较大的应当资本化,在整个经营租赁期间内按照与确认租金收入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经营租赁资产中的固定资产,应当采用出租人对类似应计提折旧资产通常所采用的折旧政策计提折旧。

或有租金应当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某些情况下,出租人可能对经营租赁提供激励措施,如免租期、承担承租人的某些费用等。在出租人提供了免租期的情况下,出租人应将租金总额在整个租赁期内,而不是在租赁期扣除免租期后的期间内,按直线法或其他合理的方法进行分配,免租期内应确认租金收入。

在出租人承担了承租人的某些费用的情况下,应将该费用从租金总额中扣除,并将租金收入余额在租赁期内进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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