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房屋登记手续后出租房屋如何处理
关于房产方面的事情一直是大家都很关心的一点,我们在实际中如果办理了相关的房屋登记手续之后,在进行房屋出租。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房屋产权所有人应该怎么来进行处理呢?这是比较实际的问题,下面若悠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办理房屋登记手续后出租房屋如何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如果房屋已经过户给买方后,卖方仍将房屋出租,此时房屋已经归买方所有,原房屋所有人是没有权利再将房屋进行出租。房屋所有人对房屋出租构成无权处分,《合同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若此时房屋所有人对租赁合同进行追认或者给予了原房屋所有人处分权,则租赁合同有效;反之,租赁合同无效,承租人可以请求解除租赁合同并要求原房屋所有人赔偿损失,可以依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看完本文之后,对于这个问题大家都清楚了吧。这也是实际中我们需要了解清楚的一点,从本文可以看出产权所有人追认了则租赁合同有效,反之租赁合同无效并且可以追究出租者的相关法律责任,大家需要了解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