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承租人是否算赠予
如果自己获得了公租房的使用权,这种情况就可以在公租房的条件之内一直住下去,如果要变更承租人,是否是属于法律上面的赠与行为?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若悠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变更承租人是否算赠予
不是,承租人没有房屋所有权,房屋赠与指的是把自己所拥有的房屋无偿的赠与。
实际的承租人应当向政府公房管理部门或直管公房经营管理单位申请确认或变更。政府公房管理部门经审查认为符合北京市有关公房承租人的条件的,应当予以变更,符合公房承租人条件而政府公房管理部门或直管公房经营管理单位不予变更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变更。在法院做出变更判决并生效后,当事人可据此向政府公房管理部门或直管公房经营管理单位申请变更。
房屋赠与,指一方(赠与人)自愿把自己所有的房屋无偿赠与他人(受赠人),他人愿意接受的民事法律行为。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应订立书面合同。房屋赠与是指赠与人自愿把自己所有的房屋无偿赠与他人,他人愿意接受的民事法律行为。房产赠与一般需要双方当事人订立书面合同,并且需要做房产赠与公证。办理房屋赠与手续需要提交房屋赠与申请表、房屋产权证书、赠与公证书等资料。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公租房要变更承租人这种情况有的是一般都是属于承租人死亡的情况,对于这样的情况,应当是继承而不是赠与,因为赠与必须是自己拥有这个房子才能这样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