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限价商品房申购政策
作为天津市今年新二十项民心工程之首的全市住房保障工程1号启动,据介绍,2009年,天津市将建设保障性住房770万平方米,向5万户低收入家庭发放租房补贴,全年可为16万户中低收入家庭提供住房保障,比2008年增加26%,对于申请限价商品住房的市民,条件也进一步放宽。
此次天津限价商品住房政策调整涉及申请人的家庭住房条件、收入标准、户籍区域、家庭人口四个方面。其中,家庭住房条件,将由以前没有私产住房且未承租公有住房,调整为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的家庭。申请限价商品住房家庭的人均年收入标准,将由2.5万元调整为3万元。申请人的户籍条件,将由天津市中心城区非农业户籍3年以上,扩大到环城四区及滨海新区范围内非农业户籍。此外,除家庭申请外,我市还首次允许单人购买限价商品住房。
目前,我市已有8个限价商品住房项目开工建设,华城丽苑项目现已开盘销售,舒畅园、红荔花园、百合阳光、昆俞北路和双港新家园等项目也将在今年上半年陆续上市。购买限价商品住房的市民可以使用住房公积金或商业贷款,手续与购买普通商品房贷款一样。对于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政府有关部门还将对其贷款担保费给予50%的补贴。已经购买的限价商品房在交纳契税满5年后即可上市转让,交易税费与普通商品房交易标准相同。
廉租房实物配租范围扩大非拆迁户也能申请
除了限价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的申请范围放宽之外,廉租住房实物配租住房保障范围也进一步扩大,到年底,我市将新建2000套实物配租住房。从2月1号起,符合条件的家庭可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今年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最大的变化就是首次由拆迁家庭扩大到非拆迁家庭,孤老、大病、重残等特殊家庭也可申请廉租住房实物配租。不过申请人需具备以下几个条件:一是,具有市内六区非农业常住户口且家庭人口在2人及2人以上;二是,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一年以上或民政部门定期定量补助的社会优抚对象;三是,家庭人均现住房使用面积在7.5平方米(含)以下;四是,拆迁家庭须在签订《天津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3个月以内提出申请;最后,申请家庭没有享受廉租住房租房补贴、经济租赁房(含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经济适用房等住房保障政策。
同时,为进一步满足困难群众对廉租住房配租区域的需求,我市今年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将首次采取“现房配租”与“期房配租”相结合的方式,而且期房配租也可摇号选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