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纠纷的法律救济措施有哪些
尽管购买二手房有诸多优点,但相对新建商品房的买卖行为来说,二手房交易涉及法律关系复杂,买卖双方以及中介方心态时有变化。加之买卖双方由于信息不对称,交易过程中有产权过户、房屋腾空、户口迁移、物业清洁、房款交付等诸多手续和环节的原因,二手房买卖过程中更容易发生一些纠纷,导致交易中断或无法顺利进行。那么,二手房交易纠纷的法律救济措施有哪些?若悠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欢迎阅读。
救济措施的类型
当前,解决房地产纠纷的救济措施主要有协商解决、调解、仲裁、行政解决以及诉讼等多种方式。实践中,常用的有以下三种:
1、协商
协商,乂称为谈判,是争议当事人在自愿互让的基础上,按照有关法律和合同规定,直接进行磋商,自行达成协议,从而解决争议的一种方式。由于这种方式是通过协商或谈判最终实现对争议的和解,故这种方式又称为和解。
协商解决争议的最大特点在于它无须第三者介人,完全由当事人各方自行解决其纠纷。由于协商是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谈判达成协议来解决争议的,所以,当事人协商的行为是一种法律行为,当事人之间达成的解决争议的协议实质上是成立了一项新的合同。因此,一旦当事人经协商依法达成解决争议的协议,该协议即具有与合同一样的效力,当事人应自觉和认真履行,否则就构成违约。
协商是解决争议的最初方法,但不是解决争议的唯一方法。一般来说,大多数争议通过协商能够得到解决,但也有许多争议通过协商方式得不到解决。在通过协商不能解决争议时,协商并不妨碍当事人采取进一步的法律行动,当事人可以按照具体情况和双方的约定,进一步采取其他方式解决争议。
2、仲裁
从字面上看,“仲”就是居于中间,“裁”就是裁定解决,“仲裁”的含义就是居中裁决。法律意义上的仲裁,就是指争议双方的当事人自愿将他们之间的纠纷提交仲裁机关,由仲裁机关以第三者的身份进行裁决。房地产纠纷仲裁主要是指当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在房地产所有权、使用权、买卖、租赁和拆迁等方面发生纠纷,经过协商不能解决时,请求房地产仲裁机关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性行政规章、规定作出仲裁的活动。
仲裁是由双方当事人自愿选择的解决纠纷的途径,并不是一种法定的诉讼程序,而且,进入仲裁程序的双方当事人必须事先在合同中订立了仲裁条款,或者是在争议发生后,经双方协商同意以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如果只是一方当事人单方面提起仲裁,仲裁机构不能受理。仲裁机构专业性强,仲裁程序比较简单,不像审判程序那么严格复杂。但是,仲裁机构对自己作出的裁决,无权强制执行,若当事人不履行,另一方当事人只能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诉讼
房地产纠纷的诉讼解决,是指由人民法院在房屋纠纷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共同参加下解决房地产纠纷的一种方式。诉讼分为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两种,实行两审终审制。根据法律的规定,不动产纠纷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