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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交钥匙房产纠纷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4-05 阅读: 427次

交房在商品房买卖中是一个比较重要的行为。交房时间通常会在买卖合同中予以约定,也可以是口头约定。实践中,开发商往往就以交钥匙为准来说已经交房了,可是商品房交钥匙就等于交房吗?若悠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欢迎阅读。

商品房交钥匙房产纠纷

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因此,人们常说的“交钥匙”就算交付使用。

审判实践存在着许多当事人因对商品买卖合同中约定的“房屋交付使用”理解不同而发生的争议。房地产开发企业往往认为“房屋交付使用”就是“交钥匙”,而买房户则认为,“房屋交付使用”不仅是领取房屋钥匙,还应同时办理交付房屋的所有权证书。

由此就引发了许多纠纷,这主要涉及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否承担违约责任的问题。

所谓房屋的交付使用,就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已建成的房屋转移给买房户占有,其外在表现主要是将房屋的钥匙交付给买房户。但房屋的交付使用并不意味着房屋所有权的转移。如果当事人仅约定了“房屋交付使用”的时间,而未明确约定其中包括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只要在约定的期限内将房屋移转给买房户占用,即“交钥匙”,就应认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按期履行了“房屋交付使用”的义务。当然,根据法律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对“房屋交付使用” 的内容进行特别约定。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房屋交付使用”不仅是转移占有房屋,而且同时要转移房屋所有权的,就应当按照约定来确定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内容。

在此约定下,房地产开发企业不仅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买房户“交钥匙”,而且还应当将房屋所有权移转于买房户,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

综上可知,商品房交房的标准一般是转移房屋的占有,而并非是交钥匙。实践中,如果遇到开发商逾期交房的话,你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的利益。在此之前,可以问问专业房产律师,也可以请律师陪同收房验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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