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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网签合同的法律效力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4-09 阅读: 381次

随着现在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现在我们在购买房子签合同时出现了一种新的签订形式,那就是网签合同。但实际上我们对于这个网签合同不是很了解。那么接下来华律小编就针对房屋网签合同的法律效力问题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网签”即“网上签约”的简称, 是与传统的现实中交易相区别的一种签约方式,即房产主管部门设立了一个网络交易平台,当事人就二手房买卖的内容经协商达成一致后,通过在网络交易平台上签约的形式完成交易。与传统的二手房交易程序相比,网签能杜绝一房二卖现象的发生,简化了交易程序,有利于二手房买卖市场的规范和发展。

关于网签的规定,北京市建委于2008年10月发布了《关于全面推行存量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有关问题的通知》,在存量二手房的买卖中开始全面推行网签。根据规定: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存量房进行买卖的,当事人在申请转移登记前均需进行存量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即买卖双方自行成交或是通过经纪公司成交后,在申请办理过户登记前必须进行网上签约,才能完成交易并办理过户手续。但在全国其他地方和城市,目前尚没有类似的规定和要求。

根据北京市的相关规定,网签应当是房屋交易过程中的一个必须环节,买卖双方在完成网上签约后,还需在打印的纸质合同上签字认可,所以从这个角度看,网签应当区别于购房合同,不具有购房合同的法律效力。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在网签时,买卖双方就房屋买卖问题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进行协商,在达成一致后,才能登录交易平台填写信息表,且需填写标的房产的具体情况,并写明交易价款、支付时限等内容,然后才能进行网签。因此,网签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且签署内容符合《合同法》对于合同要求的要件,网签内容和房屋买卖合同的主体内容一致,所以网签应当视为房屋买卖合同,具有合同效力,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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