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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预售许可证遗失怎么办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3-18 阅读: 580次

如果开发商要卖房的,为了市场交易秩序,法律规定开发商必须有房屋预售许可证,如果没有的,会受到行政处罚。那么,如果自己一时不小心,房屋预售许可证遗失怎么办呢?今天,若悠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房屋预售许可证遗失,首先需要办理遗失公告,然后申请补办预售许可证。需要带相关材料去省级以上报刊媒体公告声明。公告满六个月后,申请人才可以申请办理新证。

开发商没有预售许可证怎么办?

首先,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若购房者遇到这种情况,可根据具体条例进行合法维权。

其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的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因此,如果您起诉前开发商已经取得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有效;如果您起诉前开发商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建议购房者在买房时应当审查开发商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以规避风险。

由上述也可知,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对外售房。可先找开发商协商,协商不成可要求退房或按约定支付赔偿。如果双方达不成一致,主要应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也可向当地房地产经营主管部门反映。

商品房销售必须五证齐全,五证取得的顺序是,即:

1、《国有土地使用证》;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证》;

5、《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房屋预售许可证遗失,首先需要办理遗失公告,然后申请补办预售许可证。需要带相关材料去省级以上报刊媒体公告声明。公告满六个月后,申请人才可以申请办理新证。如果你情况比较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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