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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预售许可证怎么办理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4-06 阅读: 382次

如果开发商想要卖房营利的,是需要到房管部门办理房屋预售许可证。办理房屋预售许可证,需要提交必要的申报资料,然后供部门进行审核。那么,具体怎么办理呢?今天,若悠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房屋预售许可证怎么办理

办事流程

申请——受理——初审——审核——发证——公示

1、申请:开发企业向市场股提交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书;

2、受理:市场股出具受理通知书或5日内一次性告知需补充材料;

3、初审:市场股初审开发企业提交的资料;

4、审核:分管领导审核后做出决定,并送达当事人,对不予许可的说明理由并告知权利;

5、发证:由主要领导签发后送达;

6、公示。

申报材料

1、申请书;

2、土地使用权证;

3、开发企业《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

4、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占工程建设总投资达25%的比例;

5、工程施工合同及关于施工进度的说明;

6、商品房预售的位置、面积、竣工交付日期等内容,并应当附预售商品房分层平面图;

7、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协议;

8、物业管理合同。

我国对商品房预售许可核准的条件规定如下: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四)、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除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已有规定外,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工程形象进度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多层建筑已完成主体结构三分之一以上;

2、高层建筑已完成地面以下的主体工程;

(五)、房地产开发企业向市、县(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商品房预售登记时,除应当提交法律、法规已有规定的文件外,还应当提交标准地名批准文件、拆迁户安置情况说明和市、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工程形象进度的证明文件。

上述五点为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的相应条件,其中前三点规定于《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中,后两点规定于《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七条四到六款,“开发企业申请预售许可,应当提交下列证件(复印件)及资料:(四)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占工程建设总投资的比例符合规定条件的证明;(五)工程施工合同及关于施工进度的说明;(六)商品房预售方案。预售方案应当说明预售商品房的位置、面积、竣工交付日期等内容,并应当附预售商品房分层平面图。

在具备了上述条件之后,开发商才可以向房产主管行政部门提出预售许可申请。可以说,针对期房的不可预知性,相关部门已经出台了法律法规对预售条件予以限制,通过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范来减少期房购买人的风险。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办理流程是为了规范房地产市场,根据国家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全国已都实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制度。满足条件的,房管部门应当颁发预售许可证。如果你情况比较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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