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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中介买房存在哪些风险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4-04 阅读: 374次

现在买房找中介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以低价安全地买到一套好的二手房是客户的愿望。若悠网小编提醒说,买房者在委托房地产中介找房前,应当对委托的房地产机构办公场所做必要的实地考察,通过审查营业执照等有效证件,看是否有经营规范性、合法性等方面重大问题。除此之外还需要注意法律风险问题,下面就和若悠网小编来看看下面的内容吧。

1、散布虚假房源

不法中介通过在报纸、网络发布一些条件好、价位超值的虚假房源信息,引诱买房者上钩。待买房者表示买房时,就以现在租客不让看房或该房现在业主不想卖等理由向其推荐其他房屋。诱人广告的目的就是先把你套住,因此在一定要针对广告本身下手,看不了房或不是此房就不要再相信。

2、擅自挪用房款投资

许多不法中介公司充分利用房屋买卖资金由自己托管的便利,拿出大笔款项去进行股票、期货、基金的短期投资甚至存在银行吃利息,以期让这些账上的钱流动起来赚取大笔灰色收入。实际上,由银行进行交易资金监管的运作模式已推出许久,收费标准为监管额度的千分之三至千分之五之间。但是,大都数消费者因为不愿支付监管费而放弃进行银行资金监管。业内人士提醒,大笔交易资金由银行全权负责监管是最为稳妥的办法,虽然要交付一些监管费,但安全系数高了很多。

3、逾期交房或交房时补钱

确定交房时间

如果达成买卖意向,关于交房时间应当在合同中做明确的约定。之前在房屋买卖过程中,经常会出现因为没有在合同中注明交房时间而引发纠纷的,比如到了约定时间,卖房因为租赁或其他原因而无法将房屋交付给买房,而买房又因没有在合同中做相关的说明,买方只能吃“哑巴亏”。因此,在签定合同过程中,必须注明什么时间卖方将房屋以何种方式交付给买方,如果届时不能按时交房,买家将得到什么样的赔偿,房屋是否仍存在租赁情况等。一般情况下,在约定时,买家可以以房屋总价的10%左右作为交房时再付的条件约束卖家按照交房。

4、免佣金或是低佣金暗藏玄机

“购房免佣金”、“佣金半价”的口号往往是中介公司打出的吸引客户的促销手段,实则内里大藏玄机,这样的幌子背后隐藏的往往是不法中介大吃差价的行径。中介的利润来源应全部来自于佣金,相关规定也明确要求中介公司绝不允许吃差价,买卖双方在交易时必须见面。业内人士提醒,经纪公司的服务理念“供需见面、透明交易、签三方约、不吃差价”,不能仅停留在口头和纸张上,更应该是一以贯之坚定执行的策略。

5、合同中隐藏霸王条款

很多不法中介在与业主签订代理或买卖合同时,有意在隐蔽处设置些不合理条款,不然就仅规定业主该负的责任,而对中介公司应当担负的责任采取模糊化处理甚至是“避而不谈”的办法。当前,市建委即将出台二手房买卖和居间合同范本,这样将最大限度避免不合理合同的出现,保护消费者利益。规范化合同的出台,将杜绝二手房买卖合同中隐蔽的对消费者不利的条款,黑中介在合同上做文章恐怕不再那么容易了。

6、私吞维修基金

很多消费者在买二手房过程中忽视维修基金,中介往往利用这个“缺口”吃进维修基金,如此的情况经常以以下的方式发生:中介告诉卖方二手房维修基金已经所剩无几,一般情况下都是送给买方,而中介在对付买方时则称卖方没有将维修基金“送”给你,买方要自己重新办理维修基金,这样以来维修基金就进了中介的口袋。买卖双方需当面进行了解,如果是将维修基金赠予买家,双方需在“购房条件约定”条款中“其他约定”中进行约定。一般情况下,房屋交接时,买卖双方需共同到相应的物业管理公司,针对维修基金的帐户余额,进行资金交割,户名的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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