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子女购置房产有几种风险
目前,一些有远见的家长开始为子女购置房产,为了避免以后的事情更是直接将房子登记在子女名下,这样做虽然一步到位而且还免除了二次交易税费,但是这样做会出现的几种风险也要考虑周全。
一、只能全款
如果孩子不满18周岁,房子又要登记在孩子名下,这就不能选择贷款,只能全款购房,因为有明确规定贷款只能针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年满18周岁是硬性指标。
二、父母不能随便出售孩子名下房产
父母可以替孩子买房子,但是不能随便卖孩子的房产。正常程序是只有孩子年满18周岁之后,经孩子同意才能卖出。如果因为特殊情况必须要出售,那么首先取得所有监护人的签名文件,确认其监护人资格,然后再签署保证书,保证书中要指出:出售房产是为了孩子的利益,比如孩子患严重疾病等特殊情况等才可以。
三、父母不得要求收回房屋
虽然父母是实际购买房产的出资人,但是因为房子是登记在子女名下,因为赡养纠纷等特殊原因想要收回房产,这种可能性很小,因为我国物权法对不动产所有权有明确的规定。
四、财产分割困难
夫妻双方如果离婚,就会涉及到财产如何分割,这个时候登记在孩子名下的房产是不允许被分割的,即使房子是夫妻二人共同出资购买的也不可以,因为从法律的角度上,这个房产已经属于子女,只能由获得孩子抚养权的监护人来管理。
凡事三思而后行,房价上涨太快想到为子女买房确实是一种很明智的选择,但是上面几点建议还是应该考虑到,避免以后出现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