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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出资买房,产权如何分配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4-06 阅读: 397次

年轻人买房时,如果父母也有份出资,这个时候产权如何分配?父母婚前出资买房和婚后出资买房,是不是都属于其子女所有?父母是否全资买房对财产归属情况有啥影响?

房屋产权是指房产的所有者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所享有的权利,也就是房屋各项权益的总和,即房屋所有者对该房屋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房屋产权有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部分组成,房屋所有权的期限为永久,而土地使用权根据有关法规为40、50年或70年不等,届满自动续期,续费按当时的1%-10%来增收(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1.父母出全资未登记

①一方父母出资发生在其子女结婚前。根据条例规定,该出资资金应认定为对其子女一方的赠与,受赠一方子女可以获得该债权转化物(不动产的所有权)。

②一方父母出资发生在其子女结婚后。根据条例规定,该出资应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除非有证据证明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子女;相应的,子女双方共同受赠的不动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父母出全资已登记

①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其子女购买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其子女名下,视为只对自己其子女一方的赠与。

②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

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3.父母部分出资(多是首付款)

以父母自己名义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并将不动产所有权过户到子女一方名下:

①如果该不动产过户发生在子女结婚之前,显然,该房子所有权应属于子女婚前财产。

②如果该不动产过户发生在子女结婚后且该不动产登记在出资父母一方的子女名下,则仍可适用本条例,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③如果该不动产过户发生在子女结婚后且该不动产登记在夫妻中非子女一方名下或夫妻双方名下,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该不动产的贷款,则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双方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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