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买卖手续
近几年房屋的买卖交易成为热点,很多关于房屋买卖的问题也层出不穷。大多数买房卖房的人并不知晓相关的房屋买卖规定,因此也会产生很多争议的问题,甚至闹上法庭。为了避免在房屋交易后产生不必要的麻烦,我们在买卖商品房之前要了解国家对此作出的相关规定。那么,商品房买卖手续是怎样的呢?今天,若悠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你答疑解惑,希望能帮助到你。
商品房买卖手续是怎样的呢
一、签订认购书
商品房预(销)售工作开始后,开发商以及委托的代理商通常在楼盘所在地设立售楼处。经过媒体宣传,购房人在得到信息后,会到售楼处签订认购书,并交纳定金,销售方应将《签约须知》及有关的宣传资料和相关文件交给购房人,并应实事求是地向购房人介绍项目的进展情况。签订认购书是商品房销售程序的第一个环节,买卖双方所签订认购书的主要内容应包括:
1、卖方,即发展商名称、地址、电话;销售代理方名称、地址、电话。认购方名称或姓名、地址、电话、身份证件种类、代理人名称、地址、电话;2、认购物业;
3、房价、户型、面积、单位价格(币种)、总价;
4、付款方式:一次付款、分期付款、抵押付款;
5、认购条件:签订认购书应注意事项、定金、签订正式契约的时间、付款地点、帐户、签约地点等。当购房人在售楼处签订完认购书后,销售方应给购房人发放《签约须知》,以使其清楚下一环节及签约的有关细节。《签约须知》是购房人在签约前应细读的重要文件,只有看懂并搞清其中的全部条款内容,才可以保证下一步顺利签约。
二、签订买卖契约购房人在售楼处签定认购书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售楼处签订正式买卖契约。签订买卖契约是销售过程中最重要的一个环节,契约也是销售中最重要的法律文件,它规定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每一个购房人花巨额资金购买房产,都要对契约的每一条逐句审查、询问。
《预售契约》的主要条款:
1、土地使用权及房产名称;
2、购房人购买房产及交付定金;
3、购房人购买房产的面积及土地使用权面积和年限;
4、房价(单位面积、总价);
5、付款方式;
6、买方违约条款(未按期交房);
7、卖方质量违约条款;
8、卖方保修条款;
9、买方接受物业管理公司管理条款;
10、预售登记条款;
11、转让条款;
12、过户条款;
13、解决纠纷条款。
另外,《预售契约》内容较简单,发展商可以增加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主要内容有:
1、限制买方擅自改变室内结构条款;
2、卖方因不可抗力延期交房免责条款(包括供气、供暖等);3、房屋实际交付后,卖方免除损害责任条款;4、不可抗力对房屋造成损害,卖方免责条款;5、具体转让条款。
三、办理预售登记及转让
登记:办理预售登记对保护房屋买卖双方权益十分重要,对履约有所保障。只有办理完预售、预购登记后协议才生效。签订契约30日内,买卖双方应到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市场处办理预售预购登记手续。买卖双方可以共同委托律师办理上述手续。
转让:买方如转让其预购的商品房,买方与转受让人应在预售契约上做背书。在背书签字之日起15日内,双方持有关证件到市场处办理转让登记,在转让登记申请表上签字,市场处在办理转让登记之日起10日内通知卖方。
四、办理入住
在购房人入住前,发展商要统一审查其付款情况审查后,确认无误再签发入住单。同时安排签订管理公约。《预售契约》有接受管理公司管理的条款,所以入住前,必须安排买方与管理公司签订管理公约,交纳维修基费用。
五、办理产权过户、领取房产证发展商最后要为购房人(此时也可称为业主)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最终办理产权证。
六、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登记
按照我国有关房地产法规的规定,进行房地产交易的单位和个人都要到当地的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登记、鉴证、评估和立契过户手续。交易双方当事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必须办理以上手续才是合法的,否则就是无效合同。鉴证是指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对房地产产权、房地产交易价格以及有关证件等进行的审查、核实活动。在审查、核实时,如有必要,房地产管理部门还会对买卖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在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完毕及房地产买卖当事人按照规定交纳有关税费后,房地产管理部门就可以向当事人核发过户单。当事人可以凭过户单办理产权过户手续,领取房地产权属证。
所以,当我们进行房屋交易时一定要仔细阅读交易内容是否合法合规。如果你在这个方面遇到更复杂的问题,若悠网为你提供专业的律师团队,欢迎你的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