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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时有哪几类房子千万要避开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3-23 阅读: 375次

在中国,买房是一辈子的大事,不能马虎。什么样的房子可以买,什么样的房子千万要避开,买房前心里一定要有数。有的房子看着很实用,但是由于各方面原因,办不了动产证(房产证)麻烦就大了。

没证的后果很严重,房子不能买卖,不能向银行抵押贷款,就连落户、孩子入学都会受到影响。买房时,以下这6类房子千万要避开。

一、开发商的原因办不到房产证(不动产证)

有的房产开发商破产、资质被取消、未取得相关许可证件、房子没有通过验收,开发企业将房屋重复销售(未经合同备案),开发商没有取得土地使用证或没有缴齐土地出让金,这样的房产是办不了房产证(不动产证)。

所以,为保障自身权益,建议一定要购买大房产开发商的、“五证”齐全的房子,还要看合同中是否有关于房产证办理期限的约定以及相关违约责任,为日后维权保留书面证据。

二、被查封、抵押的房屋或者土地

有些人付了定金、首付,签了房产合同,房子却无法过户,原因很多,其中包括房子被抵押或者查封了,这类房子无法在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买家自然拿不到房产证(不动产证)。因为现在房产交易就要换发不动产证,一些地方发现存在土地被查封、抵押的情况,如果土地被查封、抵押,也办不了不动产证。中部一省会城市,就出现几十个小区的土地有问题,房子不能交易的情况。

所以,大家签房产合同前一定要亲自去房产交易中心、不动产中心做产权调查,确认房子和土地处于无抵押、无查封状态。

三、未满5年经济适用房

经济适用房是指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所以,尽量不要买这类房子,问题会比较多。当然,可以找专业人士进行帮助或者找中介进行担保处理。

四、集资房

集资房是政策性住房,是企事业单位为了解决内部职工的住房问题,以拥有的划拨土地建设、按成本价出售给内部职工的房屋,不能在市场上自由流通,不能随便买卖。职工想要转让集资房,首先要取得合法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其次,要经过产权共有人的单位的同意,而且单位具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所以,别买违章建筑集资房。要查看市政规划,向开发商询问是否办了报建手续。并要找专业人士了解集资房开发商资质等问题。同时,购买集资房要看卖方是否拥有房子的全部产权,包括房产证、土地使用权,同时看单位有无特别限制条款,等取得房产管理部门对外出售许可后,才能买卖。如果你要买集资房,最好卖方个人已经拿到了房产证,这样才不会有大风险。

五、未满3年的动迁房

拆迁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有资料说,拆迁安置房的权利人是开发商,没有个人房产证,部分城市规定拆迁安置房未满三年的不能转让、买卖。上海规定不满3年的动迁房不能转让、出租,如果卖方买了这样的房子,无法贷款、更无法过户。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安置房的转让交易需要在取得该安置房房产证后才可以进行,这时的过户交易与一般的房屋没有任何区别之处。

所以,动迁房买卖,尤其是未满3年的动迁房买卖合同有效,但不能过户,存在法律风险,在交易前一定要查明该动迁房的真实“房东”、动迁房是否已被法院查封、已进行抵押等风险。

另外,拆迁安置房的买卖大多是在签订了拆迁安置协议但房子尚未交付的情况下转让买卖的。由于从订立安置协议到房屋交付,中间间隔时间长、变化大,特别是价格不断上涨,到交房时的价格可能相差近千元,拆迁户认为自己的利益受到了损失,因此拒绝交房,要求涨价,最终导致双方的矛盾加剧,引起诉讼。

六、小产权房

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亦称“乡产权房”。该类房没有国家发放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局不会给予备案。

小产权房售价低,买房成本也低。但是,按照现行法律,“小产权房”没有合法流转空间,它建在集体土地上,不允许对外销售,购买这类房子拿不到产权证。

所以,购买小产权房没有法律保护买家权益,一旦卖家反悔,诉至法院买家必输,不规范的地方还有很多,建议购买要谨慎。

当然,此前有政策说宅基地及在这之上建的房屋(小产权房)不是不可以交易,但只能在农民之间交易,在农村市场中流通。前一段时间,有关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建设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同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机制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允许进城落户人员自愿有偿退出或转让宅基地。但没有说到小产权房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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