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 > 房产

哪些情况下商品房可以预售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3-29 阅读: 342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4条规定,商品房预售的条件是:

1.已经全部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且土地使用权未经抵押。

2.持有建设工程许可证。

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开发商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应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四分之一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时间。

4.同金融机构已经签订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协议。

5.已经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向境外预售商品房的,应当同时取得向境外销售的批准文件。

根据《上海市房地产转让办法》第32条的规定,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土地使用权以出让方式取得,已经支付全部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2.土地使用权已经依法登记并取得房地产权证书;

3.取得商品房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取得商品房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5.商品房建设安装工程的总投资已经完成25%以上,或者商品房的建筑基础工程已经验收合格;

6.已经确定商品房的竣工交付日期,并落实了市政、公用和公共建筑设施的配套建设计划;

7.已经与在上海注册登记的银行签订了预售款监管协议;

8.已经制定房屋使用公约,并与物业管理企业订立了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文章来源网络,版权归属原作者,未注明作者均因传阅太多无从查证。本站为公益性非盈利网站,在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如果本网转载的稿件涉及您的版权、名益权等问题,请尽快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第一时间处理!投诉邮箱:tousu@ruoyo.com

本页标题:哪些情况下商品房可以预售

本页地址:https://www.ruoyo.com/falv/fangchan/300079.html

若悠回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