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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预售合同未约定违约条款怎么办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4-12 阅读: 523次

在签订房产预售合同的时候,一些购房者觉得内容太多就没有细看,自己本身也不懂得相关的法律知识,并没有发现合同里面没有违约条款。后来购房者跟开发商因此产生了争议,房产预售合同未约定违约条款怎么办?若悠网小编为你打听到了相关内容如下。

房产预售合同未约定违约条款有争议怎么办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存在着房屋面积计价方式不合理、对违约责任的规定有失公平和对室内各种生活设施的约定含糊不清等方面的问题,发生商品房买卖合同争议之后,购房者往往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发生纠纷后,购房者可以咨询专业律师,了解发生的争议是否是开发商的责任,如果是开发商的责任自己该如何追究。

商品预售合同没有备案有效吗

按照国家规定商品房预售人应当将商品房预售合同交房地产部门去备案,但并没有规定为生效的要件。因此,即使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经过登记备案也是有效的。

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登记备案手续是国家对商品房预售行为的行政管理措施。一个购房者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后办理了登记备案手续,便获得了对抗第三人的效力,如果开发商将预售给购房者的商品房再次出售,其后该预售合同就不能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有效的杜绝了开发商一房两卖的现象。即使出现一房两卖的情况,购房者也可根据登记备案的合同优先取得该房屋,而第三人只能根据合同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因此,及时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可有效的维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保证房地产交易的安全性。

那么,没有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有效吗?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以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生效条件的,从其约定,但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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