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到期后怎么办
我们明白对于房子的使用我们只具有使用权,而不具有分配权,而且使用权也是有所期限的规定,那对于期限到期后我们又是需要如何进行续期以及国家对于房子如何进行处理,以下就由南城区律师对于这方面的知识进行系列的介绍,希望大家明白国家对房子做何规定。
一、商品房到期后怎么办
一般来说,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
a、国家有权无条件的收回该土地;
b、建筑主体经质控部门检验后不属危房;
c、项目的存在不影响城市规划,不影响市容,只要向政府缴纳土地出让金可以继续使用。
商品房产权到期后不会被国家收回,到期后是补交一定的出让金就可以了。其实很多人有误区,产权并没有年限,只有土地证才是使用权,有年限限制。
二、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的处理有以下几种方式
1、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当予以批准。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这样,你的房产所有权便得以延续。当然,变成危房强制拆除的除外。
2、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
3、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即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补偿。
三、什么是商品房
商品房是由房地产开发商统一设计,批量建造后,作为商品出售的房屋,通常是作为居民住宅。商品房一般拥有齐全的配套设施,如供水供电、绿化、停车位等。其价格由成本、税金、利润、代收费用以及地段、层次、朝向、质量、材料差价等组成。商品房的建设和交易通常需要经过政府部门的审批。与商品房相对的一个概念是经济适用房,在香港、澳门、新加坡等地叫“社会保障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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