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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买卖合同应明确的内容有哪些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3-26 阅读: 390次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生活品质也有了更高的追求。尤其是对于自己的居住环境也有了更为严格的标准,买房,也成为了一件重大且需要谨慎的事情。那么,买房的时候需要注意些什么呢?若悠网贵州律师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状况;

(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

(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

(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二)违约责任;

(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呢,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另外,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按照合同所使用的语词、合同的有关条款、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确定该条款的真实意思。

二、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的注意事项

(一)购房人在签订购房合同前,要认真审核开发商的销售许可文件。审查《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或开发商初始登记的《房地产权证》)和出售许可证明中关于该房地产的内容和范围,包括宗地号、项目名称、栋号、层数、用途、套数、面积等信息与所购买的房地产的栋号、楼层、名称等是否相符。

(二)审查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营业执照,委托销售的还应审查代理销售企业的营业执照、房地产经纪资格证书和代理销售合同或委托销售证明。

(三)购房者对房价拥有知情权,对商品房面积和房价的计算,购房人拥有知情权,房地产开发企业也有告知义务。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包括预售、现售)商品房时,应在售楼处将有关房屋建筑面积计算资料或测算资料进行公示,供购房者查阅,公示的资料包括:房屋土地权属调查报告书(房屋土地调查机构提供)、建筑平面布置图(经规划管理部门审核同意)。

(四)签署商品房预售合同时,购房人可要求面积计算表或测算表,开发商应向购房者提供《房屋建筑面积计算表》;签订房屋交接书或签订商品房现售合同时,开发商应向购房者提供《房屋建筑面积测算表》;前述两表中《房屋公用部位建筑面积说明》中必须将分摊的共有部位全部列明,并能与建筑平面布置图对照查核。

一份合理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应该包括哪些内容?商品房买卖中需要注意的事项有哪些?在本篇文章中您都可以找到答案,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减少您在商品房买卖过程中的麻烦。如果您还有疑问需要找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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