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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合同中违约金越高越好吗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4-12 阅读: 413次

房产合同中是有违约条款,一旦对方有违约而给另一方带来损失时,得要求对方支付一定的违约金。其中违约金的数字就是双方约定的,有些人希望违约金高一点。那么,房产合同中违约金越高越好吗?若悠网广东律师给出下面意见。

房产合同中违约金是不是越高越好

租房合同中对违约金有约定(租房违约金的数额是由当事人双方通过事先约定而确定的)、则按约定的违约金比例支付。约定的违约金超过实际损失30%的可认为约定过高,可要求降低。

房屋租赁合同中对违约金没有约定,应按对方违约对你造成的实际损失来计算并退回押金和多余的房费。

所以说,违约金最高不能够超过实际损失的30%。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房产合同违约金怎么计算

合同当事人应当自行协商确定购房合同违约金。但这并不是说,购房合同当事人可以过分高的约定房产合同违约金。

《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因此,当事人在确定购房合同违约金时,违约金数额一般不应过高。如果购房合同违约金超过了违约行为所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那么在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下,法院会减少购房合同违约金数额。

以上就是问题的相关信息,房产合同中的违约金并不一定是越高越高,具体的数额可以结合房产的价值等方面来进一步确定。关于房产合同中违约金多少或是要去约定违约金内容,当事人可以通过若悠网找律师进行咨询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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