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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是否必须签商品房认购书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3-29 阅读: 385次

现在很多人看到别人在买房的时候都会去签订商品房认购书,有些人对于商品房认购书效力不太清楚。它跟人们熟悉的购房合同不一样,很多人觉得签订它也是会有一点多余,不知道是否要签订它,想要提前了解下。下面若悠网小编给你主要介绍相关知识。

一、买房是否必须签商品房认购书

不是。购买房屋时最好不要签订房屋认购书,而直接签订购房合同。因为签了认购书,交了购房定金,购房者在签订正式合同时便处于被动地位,有些要求会遭到开发商拒绝,使购房者有口难言。而实际上,签订认购书,并不是房地产交易过程当中的必经程序,属双方自愿行为。如果非要和开发商签订认购书不可,也应该在签认购书时在认购书上写上以下字样:“如果双方在签订正式合同时,就合同的具体条款达不成一致意见,不能签署正式合同,卖方应无条件立即退还定金。”

认购合同与商品房买卖合同属于预约与本约之关系,二者合同内容、合同目的、权利义务、违约形态、违约责任形式等存在较大区别,但认购书具备一定条件可以认定为买卖合同,当事人义务将产生质的变化,由双方履行磋商义务变更为出卖人交付房屋、买受人支付价款。

根据目前的法律规定,房屋认购书中所约定的购房定金是受法律保护的。也就是说,如果由于购房者的原因不能签订购房合同的,那么开发商就无需退还定金。因此,购房者在签订了房屋认购书后并不是必须得买房,但是如果不买房,那么购房定金也不会退还。

二、签订商品房认购书注意什么

如购房者一旦决定签署房屋认购书,事先应当进行以下审查。也就是说,购房者在签订商品房认购书之前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1、仔细审查卖方是否具有开发房地产的资格;

2、各种政府批文,即开发企业营业执照、该销售项目的“五证”是否真实、合法、有效;

3、所售房是否设置了抵押;

4、土地出让金是否交付完毕;

5、房产商的经营状况是否良好;

6、所售房屋是否能如期完工;

7、房产商能否顺利拿到产权证;

8、配套是否能跟上等。

由于房屋认购书是由房产商制定的,内容中通常存在以下不利于买房人的陷阱,因此买房人应尽可能地与房产商签订详细的商品房认购书。一般来讲房屋认购书有以下陷阱:

1、内容过于简单,仅包括房屋地址、面积、价格、交楼日期等;

2、分摊面积、税费、违约责任、配套设施、装修标准、房地产交付及定金的退还或丧失的条件、物业管理等诸多内容不作规定或者不作详细约定;

3、房产商以隐瞒重要事实,如将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屋进行销售,欺骗购房者,让购房者先签认购书,收取定金,后签预售合同,骗取定金。

在购买房子签订商品房认购书之前,必须要能够清楚它是否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在不清楚商品房认购书效力的情况别盲目去签订。买房时签商品房认购书的具体做法跟实际的要求等等,为了对自己有利最好与若悠网律师进行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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