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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商品房一定要先签认购书吗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4-13 阅读: 431次

目前有很多的人都会去买商品房,主要是商品房可以进行交易、投资、自住等等,具有非常高的价值。但是有些人在购买商品房的时候开发商会要求先签订房屋认购书,它跟购房合同又不是同一回事。若悠网小编做了有关介绍,你可以看一看。

一、购买商品房一定要先签认购书吗

签认购书并不是签订合同的法定必经步骤。

如果条件允许,可以不签认购而直接签合同。这样做的最大好处在于,在与开发商的谈判中不至于因为定金的问题而使自己处于被动的地位,可以从容地与开发商谈判。但多数开发商不会同意这样的要求,从开发商的角度来说,签了认购合同就算成功了一半。

签《房产认购书》相当于是一种预约,可以避免客户因为合同制定的延误而流失;还可以给双方当事人一个缓冲的机会,在缓冲期内,退房违约的损失也相对减少。即使有时候,依照法律规定应无条件返还定金,开发商也往往设置种种障碍,增加认购方索回定金的成本,从而使购房者放弃这样的想法。

二、怎么避免认购书纠纷

在签署、履行商品房认购书阶段最容易产生纠纷,也是很多购房者称之为商品房认购书“陷阱”的情况。虽然我们并不能简单地认同“陷阱”一说,因为法律对交易双方都是公平的,双方都有权利运用法律规定来最大限度地维护自己的利益,降低自身的风险,但是,我们也确实认为,购房者有必要从以下几个步骤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第一,在与开发商签署商品房认购书之前,一定不要只注意到有关房屋及小区本身的情况,而应该同时要求开发商提供正式的、供签约之用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文本。

第二,一定要对开发商提供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文本进行仔细、全面的考虑,并就有关问题与开发商进行先期的沟通。

第三,在购房者关心的有关问题,包括合同条款问题得到开发商大致肯定的答复之后,购房者与开发商签署商品房认购书。

第四,考虑到购房者实际上要承担较大程度的定金条款的约束力,购房者应尽量避免与开发商在商品房认购书中约定定金条款,而代之以“订金”,并明确约定,如因双方对于买卖合同条款的分歧而无法签署买卖合同的,订金应全额返还。

购房的时候购房者是可以签订认购书,但必须要细看认购书的内容,如果你对于认购书里面的内容不理解,应该要理解了之后再签订。购买商品房是要签订认购书或是对于签订认购书不了解内容,当事人可以通过若悠网找律师进行咨询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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