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购二手商铺已交定金和首付但未订合同,如何维权
地段好的商铺总是有比较多人去投资,有些人看中了一间二手商铺,并且已经下了订金交了首付,但双方并没有签订商铺交易的合同,这肯定是不合法的情况。那么,订购二手商铺已交定金和首付但未订合同,如何维权?若悠网小编带你了解。
订购二手商铺已交定金和首付但未订合同,如何维权?
首先,商品房认购意向书属于房屋买卖合同的预约合同,与买卖合同之间是预约与本约的关系,是一个独立的合同,它是平等主体之间为设立买卖商品房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而签订的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其次,认购意向书的当事人在履行认购意向书(订立本约)的过程中,在保证认购意向书中约定的交易实质性条款不得变更的前提下,应依平等自愿、诚实信用以及公平原则,对认购意向书未约定事项进行协商,使买卖合同得以顺利签订,否则即构成违约。因此开发商的理由是不能成立的;
第三,开发商违反认购意向书约定,拒绝订立房屋买卖合同,当然应当承担《合同法》第1百零七条规定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因此,建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订购二手商铺已交定金和首付可以退房吗
可以找开发商协商,如果开发商同意,则可以退,不同意,则不能退。
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或替代物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根据民法的有关理论,定金具有下列法律特征:
1、定金具有从属性。
定金随着合同的存在而存在,随着合同的消灭而消灭。
2、定金的成立具有实践性。
定金是由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但只有当事人关于定金的约定,而无定金的实际交付,定金担保并不能成立。只有合同当事人将定金实际交付给对方,定金才能成立。
3、定金具有预先支付性。
只有在合同成立后,未履行前交付,才能起到担保的作用。因此,定金具有预先支付性。
4、定金具有双重担保性。
即同时担保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债权。就是说,交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丧失定金;而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则应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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