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合同的签订的关键是什么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买受人接受此项财产并支付约定价款的合同形式。二手房买卖合同的签订的关键是审查好五个主要条款,那么,五个主要条款主要指的是什么呢?
一、权属条款
主要是审查房屋的权属状况,如有无共有人或房屋有无抵押等权利限制。
二、房价与佣金条款
交易双方主动明确价格条款。价格是买卖合同的一项重要条款。如果价格条款没有或不明确,买方付款就没有标准,没有依据,很容易发生纠纷。
如二手房买卖通过中介公司,则明确委托价格、服务内容和佣金数额。审查内容包括:a.房屋出卖人的委托价与房屋购买人的买价是否一致;b.中介公司收取的佣金数额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上限比例。审查的依据是上房屋购买人与中介公司签订的居间合同和上房屋购买人签订的买卖合同。
三、房款支付条款
二手房买卖一般不能实现“一手交钱,一手交房”,因此对付款方式进行审查就非常必要。一般来说,付款要和双方的交易步骤衔接。除付定金外,房款一般分三笔付清,签约时的首付款,拿到交易过户受理单时付一笔,产证出来及交房后付尾款。此外,上房屋购买人还可以通过第三方,如中介公司、银行、律师事务所等进行房款监管。
应该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价款。在即时清结的买卖合同中,买方应按规定支付价款,否则,可要求买方承担违约责任。
四、交房条款
主要是对有关交房条款的审查,其中包括交房时间、交房条件、交房标志等。交房条件一般包括房屋购买人付清房款,房屋出卖人迁出户口、付清物业及水电煤有线等费用,上房屋购买人维修金结清。关于交房标志,新版合同第四条有明确约定,并且将交钥匙作为二手房买卖的交房标志之一,使之更符合实际情况。
五、违约救济条款
主要是对上房屋购买人违约责任及救济途径的审查。新版买卖合同倾向于鼓励市民通过仲裁这一途径来解决纠纷。由于仲裁是一审终审制,有利于提高解决纠纷的效率。当然,上房屋购买人也可以选择通过法院来解决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