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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合同怎样签订才能合理规避损失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4-16 阅读: 509次

二手房买卖交易纠纷时常会发生,相对于新房交易过程的成熟,二手房交易中还是存在着一些漏洞,这些我们稍加不注意,就会造成自身的财产损失。那么如何才能在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时,把风险控制在最小的范围内呢?在签合同时合同内容应该涉及哪些要点呢?下面我们就来一起看看吧!

一、产权。

大概有三类二手房是不能出售的,应杜绝买卖。

1.纯粹不能买卖的(无证、法院查封、拆迁范围、已抵押、与学校教学区不能分割)。在产权中法院查封的房子纠纷危害最大,因为被查封的房产大多数是经济纠纷,如果客户将一大笔首付款付给房主,房主用此款偿还银行贷款或用于其他,这时房子被查封而不能过户,房主又没钱还给买方,买房就有可能面临巨大风险。因此,在大笔钱款交易前必须带着买卖双方到房产局调档,确定产权没问题才可进行钱款交易。

2.夫妻双方仅一方同意出售或离异后产权判决不清晰。

3.同一居所人员未能具结(如继承房屋的所有继承人、子女的父母是产权人,子女未经过父母同意就出售房屋)。

二、重要约定。

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应特别注意对关键性条款一定要有书面签约,不能口头约定。大家容易产生纠纷的主要是物业费结算问题,合同中必须有尾款的约定,物业交接前一定要到物业管理处、国网、自来水、燃气公司等清算费用,方可交接。

三、户口。

户口问题也是容易产生纠纷的,在合同中一定要有户口的约定且一定要有卖方迁出户口的具体期限并明确指出原房主迁出的义务,可以在付款方式中保留部分房款特别注明等户口迁出后再支付,或约定一个违约的标准,如晚迁出一天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

四、票据保存。

签定买卖合同只是二手房交易的一个开始,后面很有可能引发各种纠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各种票据,例如收条并注明款项明细和具体时间、补充协议的确认书(双方各执一份)等。

特别提醒:在支付定金和其他款项时,房主要主动出示相关的银行卡号,保证房款不经过中介机构的账户。

以上就是二手房签订买卖合同时应该注意的一些事项,希望上述内容能帮助大家正确的规避风险,避免财产受到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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