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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有可能存在哪些中介陷阱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3-18 阅读: 556次

二手房中介在房产交易中已经起到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这也就意味着一旦遇见不法中介,那么买卖双方遭受损失的可能性也就会增加,那么这就要求买卖双方必须对可能存在的中介陷阱有所了解。接下来就和若悠网小编一起来看看下面关于二手房中有哪些可能存在的陷阱吧。

1、隐瞒真相

房产交易的手续、流程、要求,以及税收政策等变更得比较快,甚至在不同区的交易中心都有细微的差别,中介基本上都能在第一时间获取这些信息,为了让买卖双方达成交易以便收取佣金,中介往往利用自己的这些优势对客户进行诱导、欺骗、隐瞒。

2、虚假承诺

有的购房者想要买便宜的房子,中介就向其出售只有使用权的房子,并假意承诺等到产权办下来就可以过户,结果等到购房者支付了房款,产权却久久办理不下来,想要找中介讨说法,也找不见人了。

3、霸王条款

居间合同中频繁出现“若甲、乙双方中任一方未按双方签订的定金协议约定的期限履行各自义务,则违约言赔偿中介方总房价的2%的违约金”等类似的条款,其实这都是霸王条款,因为买卖双方有时没有履行义务并不是出于自身的原因,还可能是由于中介的不规范操作导致的。

4、获取不当利益

在房产交易中,客户通过中介公司介绍的银行办理抵押贷款,或是通过中介介绍的担保公司为下家的付款能力提供担保等,中介都能从银行或担保公司处取得回扣。所以,“零中介”、“中介费打折”的方式表面上看是中介的“让利”,但事实并非如此,由于中介不从买卖双方处获得利润,此时中介只是银行、保险公司的销售员,这会大大增加房产交易的风险,对买卖双方来说,肯定是弊大于利的。

5、挪用客户资金

有时客户的房款划入的是中介公司账户,而银行对中介公司使用资金不能起到监督的作用,所以,中介公司账户内大笔流动的资金是否会被挪用,这完全取决于中介公司的道德自律。

如果合同约定下家将房款划给中介,再由中介付给上家,那么中介收款后出具的是中介公司的收据,一旦中介挪用资金,下家仍然要向上家承担违约责任,使得下家白白蒙受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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