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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定金一般交多少才合适呢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4-04 阅读: 418次

在二手房的交易过程中,定金的这种支付方式很容易被他人忽视,或者一般都是简简单单多少交点就行,草草了事,但也因此没有合理有效的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那么,二手房定金一般交多少才合适呢?若悠网小编整理了相关内容为您答疑解惑。

二手房定金一般多少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一般规定的是不应该超过20%。如果双方当事人有约定缴纳定金相应的也会有违约金的赔偿,其中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根据签订的协议协商解决问题。交付定金可以当做是一种担保合同形式,可以保证权力和义务;定金还有证明合同成立的作用。

定金限额交付的是总价的20%,所以理论上20%以下都是可以的(包括20%),付多少分三种情况:

1、在付定金的时候如果已经确定所购房子产权清晰且无其他纠纷,并且所有的拥有产权的人都到场签字的情况下,交付多少定金都是可以的,因为这部分定金在签完合同会转为首付款。

2、如所购房子的产权是否清晰尚不清楚,或者产权人没全部到场的情况下,自己又非常满意这套房子,想尽快定下来怕被别人定掉的话,付个0.5-5W不等,具体金额根据房子总价来定。

3、有关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取订金的,订金数额应当在总房价的千分之五以内,双方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出售合同后,订金应即时返还或抵充房价。购房者在支付订金后,不购买预订房屋的,订金按预订协议约定的办法处理,但属下列情况,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全额返还购房者支付的订金:

如果购房定金的比例超过了百分之二十的话怎么办?《担保法司法解释》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百分之二十的,超过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也就是说,超过百分之二十的部分就不属于定金,不适用法律关于定金罚则的规定。

所谓定金罚则,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比如,房屋价格是100万元,但是认购书中的定金是30万,那么超出的10万就不能适用定金罚则。如果由于开发商的原因导致购房合约不能签订的,那么开发商应当给购房者双倍返还的定金是40万,而不是60万。当然开发商把超出定金的10万也必须退回给购房者,这样购房者一共可以拿到50万。

此外,经济合同中经常涉及到的定金和订金,概念及法律后果完全不一样。定金是《担保法》规定的一种担保方式,因此“定金”二字有法定的含义,千万不要误写为“订金”,该“订金”是预付款的性质,不能起到担保的作用。

值得注意的是在二手房交易时产权人一定要在场并签字确认,有缴纳定金并且签订协议,收据和合同必须写清楚房子的地址、价格等,才会在二手房房产发生纠纷的时候有据可循,建议购房者对此多加留心才好。如果您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向若悠网进行在线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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