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价格欺诈要负哪些法律责任
一名微博用户报料,他于10月27日在某平台的一家国际运动品牌官方旗舰店看中一件灰色夹克,标价250元。令他没想到的是,第二天同件商品的价格就飙升到了499元,一直维持至今。他随后联系到了该店客服,询问为什么仅仅相隔一天价格就突然上升,质疑商家是“为了双十一欺骗消费者”。不过,商家的回复只是简单说价格调整,并未详细解释涨价的原因。
记者随后使用比价网站,搜索该商品的价格波动情况时发现,该商品全年价格基本维持在250元,10月底突然涨到499元。该商品的购买页面显示,专柜价和原价均为499元,双十一狂欢价为219元。这样一来,经过双十一前的提价,打折幅度就由原本的8.8折(250元降到219元)变为4.4折(499元降到219元)。
调查中,记者还发现,电商平台上类似情况除了在服饰、日用品等领域外,3C、家电等品类同样存在。
商家价格欺诈要负哪些法律责任
《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据现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涉嫌价格违法的处罚,“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国家发改委《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新解释意见出台后,对于这类行为也做出明确认定,经营者收购、销售商品和提供有偿服务,虚构原价,虚构降价原因,虚假优惠折价,谎称降价或者将要提价,诱骗他人购买,或收购、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前有价格承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的,属于价格欺诈行为。其中,“原价”是指经营者在本次促销活动前七日内在本交易场所成交,有交易票据的最低交易价格;如果前七日内没有交易,以本次促销活动前最后一次交易价格作为原价。
在618、双十一等电商促销季,周期短、强度大、交易频繁,成为电商价格欺诈的多发期。同时,电商平台价格欺诈具有隐蔽性,多数消费者难以注意到,即使察觉,也由于存在取证难、申诉流程繁琐等问题,在维权时面临种种困境。同时,“双十一”期间,还存在不少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的消费陷阱,消费者在“双十一”期间,更应当擦亮眼睛,不要被“看上去很美”的价格蒙蔽双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