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再出15条新政对人民有哪些好处
3月16日,通过省政府新闻办组织的新闻发布会了解到,辽宁省再次出台15条政策措施。这是继2015年4月份以来,相继出后21条政策后,再次出台的新政,其是对21条政策措施的补充,重点在于去库存。现就相关的政策进行解读,总结出咱们老百姓最关心的几个热点问题。
1、减免哪些税费降低买房成本?
政策解读:个人卖掉2年以上非普通住房免征营业税
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且建面在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少至按1%的契税征税;建面在90平方米以上的,减少至按1.5%的契税征收。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建面在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少至按1%的契税征税;建面在90平方米以上的,减少至按2%的契税征收。2016年起,个人卖掉购买2年以上的非普通住房,也免征营业税。
2、住房公积金怎样支持住房消费?
政策解读:农民工和个体工商户纳入公积金缴存范围
辽宁省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最低首付比例是20%,贷款额度最高80万元,还贷年龄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2016年辽宁省将简化各地的公积金贷款的程序、缩短贷款的办理时间,同时将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和个体工商户逐步纳入公积金缴存范围,让其也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对个体、私营、混合所有制、外资等非公有制单位加大公积金缴存力度,扩大缴存范围。
3、首套房贷款申请条件放宽后有哪些新规?
政策解读:贷款还清再申请贷款买房,算首套房贷申请
“认贷不认房”,贷款还清后,再申请贷款买房的,按首套房算。按照央行最新规定,购买首套普通住宅,原则上最低首付比例款为25%,各地可向下浮动5个百分点;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30%。
4、支持农民工购房有哪些优惠?
政策解读:全面推进居住证制度
各地区鼓励农民进城购房,将全面推进居住证制度,推动居住证持有人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住房保障权利,将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农民工子女可在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在就学所在地参加中考,与当地学生享受同等待遇。为支持农民进城购房,省农业银行还推出一系列贷款优惠措施。
5、棚户区改造中为何要推行货币化安置?
政策解读:货币化安置有利于就业和生活
今年将全面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打通商品房和棚改房、公租房、拆迁安置房之间的通道。实施货币化安置,既可以是直接发货币补贴的传统货币化方式,也可以是政府组织棚改居民自主购房的创新型货币化安置方式。创新型货币化安置既可以满足棚改居民实物住房的要求,也有利于困难群体就业和生活。
2015年年末和2016年年初,一系列的楼市利好政策相继的出台。在今年的两会期间,全国人民对于房子相关的问题也是非常关心,或许不久后,还将有相关的政策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