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 > 房产

房子的赠与行为能否撤销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4-02 阅读: 489次

法律咨询:

我和陶某登记时,她已怀有3个月身孕。2011年,陶某生下儿子张小某。2012年,我们因性格不和协议离婚,双方约定:结婚期间共同购买的一套商品房归儿子所有,我每月支付1500元生活费。2012年,通过亲子鉴定,我发现张小某竟然不是自己的亲生骨肉。我能否要求撤销将房子赠与“儿子”的行为?

答复:

你可以撤销将房子赠与“儿子”的行为。根据《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本案中,你赠与的前提是孩子是自己的亲生骨肉,而鉴定结果却表明该小孩并非你亲生。另外,陶某的行为严重违背了夫妻间的忠实义务,你可以要求她给予一定的精神损害赔偿。

法律特征:

文章来源网络,版权归属原作者,未注明作者均因传阅太多无从查证。本站为公益性非盈利网站,在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如果本网转载的稿件涉及您的版权、名益权等问题,请尽快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第一时间处理!投诉邮箱:tousu@ruoyo.com

本页标题:房子的赠与行为能否撤销

本页地址:https://www.ruoyo.com/falv/fangchan/294204.html

若悠回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