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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买房时要注意哪些事呢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4-02 阅读: 365次

买房注意事项有哪些?很多购房者都非常注意这个问题,尤其是首次置业的购房小白们,往往在买房时不知道哪些细节需要特别注意的。购房者在买房的时候需要警惕三类风险,其中包括要谨慎购买五证不全的房子;注意安置房购买风险,还要警惕凭空消失的配套设施。

一、买房前请掌握一些基本的购房知识。

比如,定房之前需要确定你所购买的那栋房子有预售许可证。买“五证不全”房产有这些风险:

1.无法办理房产证

国家法律规定期房必须取得预售许可证才能销售,一旦房子建设过程中存在一些违规行为导致以后无法取得预售许可证,随后的办理房产证等程序都无法进行。

2.开发商一房两卖

购买没有预售许可证的房子,购房者可能面临一房两卖的风险。这是因为,没有预售许可证就不能办理网签,这种情况下一旦房价上涨,开发商再把房子卖给别人并不是没有可能。

3.定金和合同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根据该条款,开发商跟购房者发生纠纷时,如果楼盘没有办好预售许可证,之前签订的合同就是无效的,无论交了定金还是交了首付,都无法保障购房者的权益。

二、找个靠谱的销售员

很多时候客户认为是销售员撒谎了。其实销售过程中遇到的投诉很大部分是销售员对于业务不熟悉。并不是有意欺骗。一个靠谱的销售选,首先,要对业务很熟悉,对于自己不是很清楚的问题会尽可能找到正确答案再回复你。其次,好的销售员愿意为自己的客户着想,愿意与客户讨论客户关心的问题,并且能给出心悦诚服的答案。不过无论遇到什么样的销售员,请一定尊重他,很多时候客户对销售员的依赖非常大。

三、了解楼盘的不利因素,理性看待不利因素。

现在很多大型开发商会把自己楼盘的不利因素公示出来,公示了不利因素的,不代表这些因素你不能接受,而没有公示的不代表没有不利因素哦。

四、尽可能多的比较几家

如果你是第一次买房,尤其需要多比较。在看房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记下来。在下一家看房的时候你可以问别的楼盘销售员对这个问题的看法,很容易就能找到答案。

五、样板房不代表是真实的房子,想要看房子的真实采光以及间隔,可以要求你的销售员带你去工地看房。

六、切记一点:任何承诺只有体现在合同上的才是一定能兑现的。

《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上基本上只会对房子本身做出承诺。如果合同上不体现的,有些售楼部会拿出政府机构的证明文件,也请验证文件真假再做购买决定。比如,许多不良开发商在推楼盘时,往往会向你推介园区周边规划,但由于开发商与购房者所签的协议对先期的园区周边规划并无约束力,而且开发商推介园区周边规划往往是一纸空文,让不少购房者上当吃亏。在双方的讨价还价中,会使用种种借口,让购房者做出更大的让步。

七、安置房购买有风险

在实际生活当中,由于拆迁安置房与普通商品房之间通常存在着较大的差价,因而拆迁安置房交易行情还不错。虽然买卖双方先签订买卖合同、办理款项及房屋交接手续,五年后再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的做法并未违反法律规定,属于合法行为但与普通的商品房相比,拆迁安置房交易风险大了许多。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政策风险

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规定,有房产证的安置房才能够进行买卖,没有进行产权登记的安置房是无法上市交易的,但在实际生活中,仍有这样的安置房买卖存在,这样的买卖由于不被政策允许,就会受到限制,或者直接被视为无效。

2、价格风险

安置房的买卖大多是在签订了拆迁安置协议但房子尚未交付的情况下转让买卖的,但是从订立安置协议到房屋交付,中间的间隔时间长、变化大。特别是如果价格在不断上涨,交房时的价格可能与之前的价格相差近千元,拆迁户会认为自己的利益受到了损失,因此拒绝交房,要求涨价,最终导致双方的矛盾加剧,引起诉讼。

3、人为的风险

“共有人”是拆迁安置房买卖风险的制造者,《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8条第4项规定“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不得进行转让”,因此,如果买卖的房产未经共有人同意,该房屋买卖合同就会被视为无效。

八、了解你要定房楼盘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现在政府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一定要公示,所以,只要问销售员,公示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在哪,基本就可以对这个楼盘的合同做了解。看房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没有弄清前不要交款和签订任何纸质文件。

当购房者已经与开发商签好购房合同,但实际项目改成后与之前约定不符的,可以依法维权。

首先,购房者要证明开发商曾经做出过对配套设施的具体确定的允诺,因此,购房者需保留开发商提供的相关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用以证明开发商曾经做出过相关允诺和说明。同时,这些对配套设施的说明有没有写入房屋买卖合同,房屋买卖合同都是非常重要的证据。购房者可以通过房屋买卖合同证明开发商负有建设有关配套设施的合同义务。

其次,如果购房者希望解除合同来救济权利,那么购房者还需证明这些对配套设施的允诺和说明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购房者可以结合具体情况,将所购房屋的价格与市场同类房屋的价格进行对比,证明缺乏配套设施的房子价格将有显著下降,同时,购房者还可以举证证明自己对买房有特殊需求,购房时正是考虑了开放商对配套设施的允诺才确定购房的,依此来证明来实现开放商不建设配套设施构成了根本违约。

开发商在销售项目时对今后的生活配套设施承诺得完美无缺,但购房者真正领取了住房钥匙准备入住时,会发现许多承诺并不到位。因此,在购房时,应冷静分析各种配套设施存在的可能性,不为表面现象所迷惑。多看网友对楼盘点评,做到心中有数,并将自己所掌握的信息,适时地传递给开发商,让对方知道你是购房的行家,并适时地戳穿对方的小伎俩。同时,注意保留开发商对承诺的证据,以便日后双方对薄公堂时作为证据使用。”

买房是人生中的大事,一定要仔细,不能马虎大意,不然之后就有你的苦头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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