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买卖合同纠纷问题
一、“330新政”主要内容是什么
主要内容有两方面:
1、调整贷款首付比例。首套房贷款首付比例从30%下调至20%;原则上不批准公积金贷款,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30%。首套房商业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30%,二套房商业贷款首付比例从70%下调为40%。
2、营业税免征期从5年改为2年。
二、“330新政”对二手房楼市产生了什么影响
330楼市新政一出,几乎无需专家预测,市民全体一片哗然,地产中介一片沸腾,深圳二手房楼市迎来了疯狂涨价潮。新政前市值约180万左右的房子,截止当前,市值约250万,相比增长约40%左右。
疯狂涨价第一时间诱发了业主疯狂违约潮。部分业主再三反价,部分业主宁愿赔偿也要违约。按照一般地产中介的买卖合同格式合同版本:违约责任大多为双倍返还定金或按照房屋成交价的20%支付。依照房价涨幅40%计算,即使承担了20%的违约金,业主让然可以赚取20%涨幅利润。在暴利驱使下,契约精神被抛之脑后,诸多买家苦不堪言。本律师近期接到大量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咨询求助电话,部分来自卖家,部分来自买家。现就二手房买卖中卖家违约,买家应对策略及诉讼要点做以特别提示。
三、业主违约买家怎么办
针对业主违约的不同情况,可能存在两种形式。一种是反价,要求买家在原本合同约定的成交价上增加房款;另一种是毁约不再履行合同义务。买家作为守约方,依据双方买卖合同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规定,可以要求业主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概括为两类:继续履行合同或者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承担损失赔偿责任。作为守约方,买家可与卖家充分协商,要求以合同为准。若业主方违约态度明确,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应尽快选择咨询专业律师,并视情况启动诉讼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