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农村产权交易平台
近年来,根据“政府引导、公开交易、统一监管”的改革思路,路桥区坚持“试点先行、全面推进”的原则,逐步建立起了区、镇(街道)二级农村产权交易平台。
很多人可能会问了,农村产权交易平台的建立有什么用呢?
小编了解的,该平台的建立既有利于促进农村要素市场流动和价值显化,也有利于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增加农民朋友的财产性收入。
这不,为了更好地发挥其作用,从10月8日开始,农村产权交易平台正式进驻路桥行政服务中心,面向广大市民开展窗口服务啦!
还不是很懂这个交易平台?没关系!若悠网小编这就给大家好好普及下。
★什么是农村产权交易平台
农村产权交易,是指农村产权出让主体(也称转让方)在履行相关决策和批准程序后,通过服务机构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公开交易农村产权的活动。
村集体资产需要按照不同的评估价标准进行交易。村集体资产经评估1万元以下的,由村自行公开操作;1万元——300万元的,须进镇(街道)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进行公开交易;300万元以上的,须进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进行公开交易。
★农村产权交易窗口提供哪些服务
1、接受相关产权交易咨询
2、接受相关产权交易委托
3、发布委托方产权信息
4、交易资料审核、登记
5、登记存档备查
★市民办理相关事项需要注意什么?
转让方申请转让信息发布的,应向服务机构提交以下资料,提交的资料应当是原件,确定无法提交原件的,应当提交由原件持有方签字、盖章,并标注“此件与原件相符”字样的复印件:
(一)农村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
(二)转让方的声明与保证。
(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如为个人,需提供个人身份证;如为集体(村委会),需提供机构合法证明、负责人身份证;如为公司,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公司章程等有效证件。
(四)产权权属的证明材料。
按所转让产权的类别分别提供其中之一或若干权属证明文件(所有权证、使用权证、承包经营权证、初次承包经营合同、农业知识产权类权利证明、股权证明等)。
(五)相关决策、批准文件。
1、内部决策文件
村委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或总经理办公会决议等。
2、同意转让的相关批文
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决议;股东会决议及主管部门的批文等。(即村“三委会”讨论通过)
涉及产权使用权权属变更的,还需提交产权所有权拥有者同意转让的书面材料。
涉及再次流转的,还需提交以下资料:原承包经营权合同;原承包方同意再次流转的书面同意材料。
3、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是否放弃优先权的书面证明
(六)转让标的基本情况的材料(如标的基本情况介绍,有无担保、查封、诉讼等权属限制的说明)。
(七)委托经纪人或中介机构办理交易手续的,需提交委托书及受托方主体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八)涉及集体产权转让的,还需提交评估报告及确认决议。确认评估结果的决议应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九)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1、转让方应当对所提交的申请书及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
2、转让方提交的材料符合齐全性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