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没上交证据怎么办
目前在买卖房屋的时候很多人都会遇到房产纠纷的事宜,在处理纠纷的时候如果无法协商,很多人就会通过法律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在起诉了房产纠纷之后一些人并没有上交属于自己的证据。更多相关知识,请您阅读若悠网内容。
一、房产纠纷没上交证据怎么办
超过举证期限提交的证据不再质证,不被法院采信。
当事人在向人民法院起诉立案时,应将证据材料复印多套,一般将证据原件在交人民法院核实后自行留存,立案时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复印件即可。
房屋产权纠纷案件需要提交的证据
1、房屋产权凭证;
2、房屋来源(买受、继承、析产、受赠等)的证明;
3、共有房产形成(共同投资建造、翻建、购买、继承、受赠等)的证明;
4、房产登记变更(登记、变更登记、产权转移等)的证据;
5、房屋使用、管理、收益情况证明;
6、交纳房地产税人的姓名及纳税时间、金额、票据等;
7、其他证据。
二、法律规定
按照民事诉讼证据规则第十四条的规定,人民法院收到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应当出具收据,注明证据的名称、份数和页数以及收到的时间,由经办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咨询人提出的问题一般不会出现。
在处理房产纠纷的时候需要有相关的证据,在起诉之后没有上交证据的话法院的判决是很难偏向自己,自己的主张也没有说服力。房产纠纷没上交证据该怎么样处理这种事情等等事宜,当事人可以通过若悠网找律师进行咨询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