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养老保险转移办理流程
清远养老保险转移办理流程,下文就随社保君来看一下。
清远养老保险转移办理流程,如下:
1.自行办理方式
(1)参保人在各区(县级市)社保经办机构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到新就业地提出转入申请;
(2)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同意转入并开具联系函后,参保人或代办人携带资料到各区(县级市)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转出手续并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跨省)或《清远社会养老保险基金转移清单》(省内);
(3)15个工作日后参保人或代办人持《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跨省)或《清远社会养老保险基金转移清单》(省内)到新就业地办理转入确认。
2.邮寄办理方式
(1)参保人在各区(县级市)社保经办机构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到新就业地提出转入申请;
(2)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同意转入并开具联系函后,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直接邮寄联系函到清远各区(县级市)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3)各区(县级市)社保经办机构收到联系函后,办理转出手续,并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跨省)或《清远社会养老保险基金转移清单》(省内)向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寄出;
(4)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收到清单后,进行办理转入确认告诉参保人。
以上就是社保君带来的内容(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当地公布的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