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职工医保报销比例2023新规(门诊报销+门诊特殊病+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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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门诊医疗报销比例是多少?
1、起付标准
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30元;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60元;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90元。
2、报销比例
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在职职工60%,退休人员65%;
二级医疗机构:在职职工55%,退休人员60%;
三级医疗机构:在职职工50%,退休人员55%。
3、最高支付限额
普通门诊费用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6000元,与住院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分别计算。超过6000元的普通门诊“政策范围内费用”,按照昆明市职工医保住院统筹基金支付比例报销,与住院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合并计算。
昆明特殊病门诊报销比例是多少?
1、病种范围
恶性肿瘤、慢性肾功能衰竭、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系统性红斑狼疮、再生障碍性贫血(包括遗传性球型红细胞增多症、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贫血)、地中海贫血、血友病、帕金森氏病、重症肌无力(包括肌营养不良症)、运动神经元病、重性精神病(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偏执性精神障碍、双相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儿童生长发育障碍(生长激素缺乏症)、小儿脑瘫、儿童免疫缺陷病、耐药肺结核、艾滋病抗病毒治疗。
2、起付标准
起付标准按照统筹地区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执行,与住院起付标准分别计算,
3、报销比例
统筹基金支付比例按照就诊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支付比例执行,其中,慢性肾功能衰竭和重性精神病报销比例为90%。
4、最高支付限额
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与住院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合并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