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年龄到了,档案却缺失,这样就不能领取养老金了吗?
退休年龄到了,档案却缺失,这样就不能领取养老金了吗?接下来随社保网小编一起来看看退休档案却缺失的全部内容。
参保人员在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时,只要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满1.5年就可以办理退休,而对于有视同缴费年限的参保人员,提供个人档案并认定视同缴费年限都是必要的流程。
对于参保人员来说,办理退休手续的条件是有两个的,一个是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另一个就是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而根据有关法规,参保人员的工作岗位不同、性别不通,法定的退休年龄也是不同的,比如女职工的退休年龄是50岁,女干部的退休年龄是55岁,男性的退休年龄是60岁等等。
在一般情况下,在岗职工办理退休手续时,都是需要提供个人档案的,一方面是认定在岗职工的视同缴费年限、确定出生时间和在岗身份,另一方面则是确定档案材料是否齐全,审核退休人员的实际情况等等。
如果参保人员的档案材料有所缺失,则参保人员的视同缴费年限就无法认定了,除此之外,对于退休手续却是没有影响的,参保人员依然可以办理退休手续,但只能计算实际缴费年限的养老金待遇,视同缴费年限所对应的过渡性养老金就无法领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