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地退休如何选择?深圳交了15年社保为什么不能办理退休?
参保地退休如何选择?深圳交了15年社保为什么不能办理退休?具体什么原因的?随社保网小编来看看。
最近遇到一个事情,某参保人在深圳交了15、6年的养老保险,在58岁时因为工作原因转到珠海工作,停交深圳社保后在珠海重新交社保,一直交到60岁,这时他想到深圳办理退休,社保局告知不能在深圳退休,要到珠海办理退休,他不理解,在珠海才交了2年社保,在深圳交了15年多,不是可以选择一个交费10年以上的地方办理退休吗?
【一】先看一下在珠海办理退休和在深圳办理有什么不同,再看一下到底能不能选择在深圳退休,如果一样,就不用纠结在哪里办理了,在珠海退休就是按广东省标准办理退休。
因为在珠海没交够10年,但在广东省内累计交满15年以上,所以要按广东省标准办理退休,跟在深圳办理退休的区别有两个方面,一个是退休金计算,基本的组成结构差不多,都是统筹养老金和个人帐户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计算一样,但是统筹养老金的计算基数就不一样了,2022年广东省的计发基数是8682元,深圳是10795元,计发基数直接就会关系统筹养老金的高低,所以第一个跟深圳不同的就是,统筹养老金会比深圳低;第二就是医疗待遇,在珠海办理退休就是享受珠海或者广东省的医疗待遇, 深圳的医疗待遇不管是在报销额度还是报销比例、门诊报销、大病门诊报销等方面都是比较好的,另外有了深圳医疗险也可以同时选择深圳的惠民保。总的来说,如果能选择在深圳办理退休的待遇是比较好的;
【二】那社保局的依据到底合不合的法规呢?
按照全国养老保险转移接续的相关法定是符合的法规的,按深圳标准办理退休的条件是在深圳实际缴费10年以上合并外地年限后满15年并且最后参保地在深圳,如果在深圳实际交了10年以上,但是最后参保地并不是在深圳,是不是也能选择深圳作为退休办理地呢?也是有可能的,但是这个前提条件是最后参保地不能满足办理退休条件,就可以往前选择一个已经交满10年以上的地区办理退休,在珠海虽然没交够10年以上,但是在广东省内累计已经缴费10年以上,最后参保地珠海满足按广东省的标准办理退休,这样就不能选择到深圳办理退休了,如果他最后这2年是在广东省外城市参保(非户籍地),这种情况就可以选择在深圳办理退休,有一种情况要注意,有些人在深圳交了10几20年养老,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回老家去了,后来又在老家交了社保,这种情况最后参保地是户籍地,也是不能选择到深圳退休的,详细的几种在深圳办理退休的条件可点击交满15年社保就停止缴费, 能在深圳领退休金吗?
【三】像这个案例想在深圳办理退休,要么是退休前转回深圳参保,要么是干脆不要在其他地方重新参保,这样也能满足最后参保地是深圳这个条件,不管是广东省外还是广东省内非深户都是一样的条件,并非说深圳退休就一定很好,但是如果你是想在深圳退休,一定要了解清楚规则,提前做好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