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养老保险的缴税时间什么时候?如何计算?
补充养老保险的缴税时间什么时候?如何计算?随社保网小编来看看。
对于单位为职工个人购买商业性补充养老保险,在办理投保手续时应作为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所得”项目,按税法法定缴纳个人所得税,也就是在企业向保险公司缴付时(即该保险落到被保险人的保险账户)并入员工当期的工资收入,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养老保险补交需要的材料包括:参保人本人的身份证、《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请表》、职工档案和养老保险手册等;当事人缴纳社保中间中断了几个月的,应当及时补缴这几个月的社保,补缴完可以继续获得完整的社保时间段。
《社会保险法》 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
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确定,书面通告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