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养老金调整方案(最新)公布了?这4个误区要注意,小心不要吃亏
又到了本周的周五,虽然这周截至目前还没有省份公布具体的养老金调整方案,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养老金方案随时可能会有消息。在5月31日前,各个省份的养老金调整方案其实已经形成材料并上报给我国,同时上海已经确定将社保待遇调整纳入二季度的工作,所以上海依然是最让人期待的。
而在养老金调整方案下发之前,我们先说说一些在职和退休人员关于养老金的错误认知,这是需要注意并扭转的,否则很容易吃亏,下面让我们一起具体看看!
一、养老保险只需要交15年
目前,我国社会保险的缴费标准越来越高,因此不少人员都觉得参保越来越不划算,甚至社会上有这样一种说法,灵活就业人员的养老保险只需要交满15年就好了,再继续交就吃亏了。
这个说法其实是非常错误的,我国的养老保险遵循的一个原则是“多缴多得、长缴多得”。也就是如果养老保险缴费只有15年,很有可能退休后只能领取到最低标准的养老金,只能保证最基本的生活水平。而如果能够坚持缴费,那么退休后的养老金标准自然会不断提高。
当然,是否选择参保,最主要还是看自身的经济能力,如果经济真的承受不了,那么也没有方法;而如果有一定的经济能力,那么参保相当于给自己一个保险,只要活得够久,并不会吃亏的。
二、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够,达到退休年龄可以一次性补缴
在我国,领取养老金的一个最基本条件就是缴费年限达到15年,因此对于一些达到退休年龄时,缴费年限依然不足15年的职工,他们就想着能不能一次性补缴,然后按月领取养老金。
早些年,养老保险的补缴确实是存在的,比如天津市在2017年的有关法规之前,是允许外省市灵活就业人员补缴以及本市灵活就业人员突破首次参保时间向前补缴的。
但是这些年随着我国社保体系越来越完善,个人一次性补缴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通道已经基本关闭了。对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人员,只能通过延长缴费的方式来增加缴费年限。
对于社保法实施前参保(2011年7月1日前)的人员,先按月往后延长缴费,缴满5年,仍不足15年的可一次性补缴;对于社保法实施后参保(2011年7月1日后)的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只能继续按月缴费,直至满15年。
所以,现在如果还有人告诉你可以办理一次性补缴后领取养老金,这个基本就是骗子了,大家一定要提高警惕,避免财产受到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