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灵活就业人员如何参加职工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基数及比例多少?
泉州灵活就业人员如何参加职工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多少钱?缴费比例是多少?随社保网小编来看看。
在泉州市从事灵活就业应如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根据《社会保险法》法定,未在用人单位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个人的缴费基数可在国、省公布的范围内选择,缴费比例为20%,其中12%记入社会统筹基金,8%记入个人账户。
在我市城镇居住地办理了居住证、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本人自愿,可以在城镇居住地或户籍地参加或接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的法规及经办程序参照居住地城镇户籍人员法定执行。
2021年5月,泉州市社会保险中心联合税务部门在全市推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登记“一站式打包”服务。灵活就业人员到社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参保登记时一并提交缴费登记资料,社保中心受理窗口代收缴费登记材料,由专人汇总资料移交税务部门。之后,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可通过“福建税务”微信公众号、“闽税通”APP、ATM自助缴税机等方式完成自主申报缴费,实现灵活就业人员“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趟”即可办好参保、缴费登记业务,最大限度地方便了灵活就业参保人员。
根据《社会保险法》法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费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