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是多少?2023年养老保险基数什么时候调整?
肇庆市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是多少?2023年养老保险基数什么时候调整?具体如何调?随社保网小编来看看。
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
缴费基数下限:3673元/月
缴费基数上限:22941元/月
执行时间: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2021社会保险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调整为22941元/月,下限调整为3673元/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执行时间是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二、机事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
2021年机事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调整为22941元/月,下限调整为4588元/月。
机事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执行时间是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未按上述法定缴费的单位和个人,2021年8月前需按上述缴费基数上下限补缴2021年1月至7月基本养老保险费差额。
往年的缴费基数:
缴费基数
据悉,从2016年7月至6月,肇庆市职工参保人(含机、事单位工作人员和企业职工)应以月应税工资、薪金收入为缴费基数。参保人月应税工资、薪金收入高于上一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以12261元为缴费基数,参保人月应税工资、薪金收入低于上一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以2452元为缴费基数,即缴费基数的上限为12261元,下限为2452元,参加养老保险的人员和单位均执行此缴费基数。
缴费年限
1、不满45周岁的居民,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
2、参保人年满60周岁时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应逐年延缴,并享受相应的相关部门缴费补贴。
3、达到65周岁时仍不满15年的,可一次性补足差额年限的养老保险费,但一次性补缴不享受相关部门缴费补贴。
中山市2023养老保险就缴费基数调整吗?职工个人缴费是多少?如何计算的?随社保网小编来看看。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保局公布《关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调整的通告》。
具体调整如下:
养老保险
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3958元,缴费基数上限由22941元调整为24930元,执行时间为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机事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由4588元调整为4986元,上限由22941元调整为24930元,执行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广东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
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用人单位(含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法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职工应当按照法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江门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24930元;缴费基数下限暂不调整,继续按2021社保年度标准执行,即3958元。
二、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江门市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24930元,缴费基数下限为4986元。
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
根据粤人社发〔2022〕33号文的法规,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为8682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