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有变化,65岁农民可以领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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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开消息,山东省关于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待遇领取的五个方面内容:
第一,关于山东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的调整;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全省统一设为每年100元、350元、500元、800元、1000元、3000元、5000元、8000元8个档次。
第二,关于法规,对选择100元和350元标准缴费的,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对选择500元标准缴费的,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60元;对选择800元及以上标准缴费的,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80元。
第三,对特殊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的法规;
法规,对重度残疾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脱贫享受法规等缴费困难群体,为其代缴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同时给予不低于30元的缴费补贴。
第四,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一次性补缴手续办理法规;
法规,对达到待遇领取年龄但缴费年限达不到法规年限的参保人,允许办理待遇领取手续当年一次性补缴,但补缴不享受缴费补贴,不计入年限基础养老金的缴费年限,补缴后累计缴费年限不得超过15年,含按照城乡养老保险制衔接转移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不含原农保缴费年限。
第五,对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的补充和法规。
法规,参保人同时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和居民养老保险的,符合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时,参保人选择延缴职工养老保险的,不得领取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待符合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可以申请从居民养老保险转入职工养老保险,按照职工养老保险方法计发相应待遇。
按照上述情况来看,其中最值得注意的是确定了同时参加了职工养老保险和居民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在达到退休年龄时,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办理何种养老保险退休手续。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参保人已经在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还是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选择是否继续延缴职工养老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