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重庆基本养老金调整最新消息(2022~2023年重庆养老金调整方案细则新消息)
养老金(pension)也称退休金、退休费,是一种最主要的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简单说,个人养老金就是存一笔钱,作为基本养老保险的补充,到退休的时候又多了一个养老金来源。据消息,我国2023年养老金实现19连涨已经是板上钉钉了,预计今年养老金上调的方案将会5至7月份公布,并在7月份补发养老金。下文就随着社保君一起去看看吧。
今年养老金上涨幅度是3.8%,虽然涨幅要比2022年的4%要小。但是,这也让很多老人心满意足。这主要是,我国每年都将有大量老职工要退休,养老金发放存在着较大的压力。资料显示,我国未来5-10年养老金发放缺口高达8-10万亿。所以,我国能每年给退休人员涨养老金就很不错了。
这次调整继续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思路。其中,定额调整体现社会公平,同一地区各类退休人员调整标准一致,也就是按人头给,这一点对养老金水平低的更有利;挂钩调整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使在职时多缴费、长缴费的人员多得养老金,这一点对缴费年限长的更有利;适当倾斜体现重点关怀,主要是对高龄退休人员和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等群体予以照顾,这一点对活得长的和艰苦地区的更有利。
那具体到各地呢,调整方案和涨幅会有所不同,各地的经济状况不同,人均养老金的水平也不同。
目前2023年养老金调整方案还没有落地,以下以去年方案为参考。
重庆养老金2022年调整方案细则
按照有关法规,从2022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和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范围为2021年12月31日前已按法规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不含2021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死亡的人员)。我国要求各地以本省市2021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4%为高限确定调整比例和水平。
重庆市调整方案严格按照我国要求制定,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方案。具体为:
一、调整范围
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属于重庆市2022年调整范围。
(一)企业退休人员。
1.2021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按法规办理退休(含退职,下同)审批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不含2021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死亡的人员)。
2.2021年12月31日及以前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按法规办理退休审批手续且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不含2021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死亡的人员)。
3.按照有关法规参保,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管理,并在2021年12月31日及以前按月领取养老待遇的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和城镇超龄人员(不含2021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死亡的人员)。
(二)事业单位退休人员。
2021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按法规办理退休(含退职,下同)审批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不含2021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死亡的人员)。
(三)离休特定的一些人员、1949年10月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两航起义退休人员、原南侨机工服务团退休人员等不执行本次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
二、调整时间
从2022年1月1日起执行。
三、调整方案及标准
分为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倾斜调整:
(一)定额调整
2021年12月31日及以前退休并领取基本养老金或领取养老待遇的人员(即符合调整范围的所有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0元。
(二)挂钩调整
1.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或工作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下同)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其中本人缴费年限或工作年限低于15年的,统一按15年进行调整。
2.退休人员以本人2021年12月经社保经办机构核定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每人每月增加0.45%。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三)倾斜调整
1.符合本要求调整范围第(一)项第1、2目法规的企业退休人员,在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的基础上,再按下列法规倾斜调整:
(1)对1953年年底及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20元;
(2)对批准的艰苦边远地区(黔江区、城口县、武隆区、云阳县、奉节县、巫山县、巫溪县、石柱县、秀山县、酉阳县、彭水县,下同)的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20元;
(3)对2005年12月31日前办理退休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超过20年的,每超过1年每月增加2元,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
(4)对企业退休特定的一些人员,本次调整前本人基本养老金低于2021年年末全市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的,补足到平均水平以后再参加本次基本养老金的调整。(即继续确保企业退休特定的一些人员基本养老金不低于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水平。)
2.符合本方案调整范围法规的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在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的基础上,再按下列法规倾斜调整:
(1)对批准的艰苦边远地区的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20元;
(2)对2021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从2022年1月1日起,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100元;对2021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年满85周岁及以上的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从2022年1月1日起,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100元;对2021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年满90周岁及以上的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从2022年1月1日起,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100元。2022年1月1日及以后年满80周岁的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从其达龄之月起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100元;2022年1月1日及以后年满85周岁的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从其达龄之月起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100元;2022年1月1日及以后年满90周岁的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从其达龄之月起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100元。
3.企业退休人员增发高龄人员养老金继续按原法规执行。
相关知识:退休金计算公式是什么
1、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计算公式为:
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2、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算公式为:
个人账户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
3、过渡性养老金月标准以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统账结合”前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发给1.2%。计算公式为:
过渡性养老金=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统账结合前的缴费年限×1.2%
4、过渡性调节金以当地现行标准为基数,2006年至2014年退休的按一定比例计发。2015年及以后退休的,不再发给过渡性调节金。
上述各项之和为每月领取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相关部门法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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