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满释放后,缴纳的养老保险还能办理退休领养老金吗?
有朋友问,刑满释放以后,缴纳的社保还能不能办退休领养老金?说实话,《社会保险法》法规的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是: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养老保险累计缴费满15年。只要不符合条件就可以办理,退休不符合就不能办理。
可问题在于,养老保险缴费分为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这两种不同的缴费年限会因判刑而出现不同的结果。
第一,实际缴费年限不受判刑的影响。养老保险的缴费是实打实的进项付出,个人负担个人部分,单位负担单位部分。一旦缴费,记录就永远保存。我国并没有设立判刑对社保缴费的惩罚法规,所以实际缴费年限不会受到判刑因素的影响。
因此,参保人员只要养老保险缴费满15年,办理退休是没有问题的。不过养老保险待遇现在是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我国法规服刑期间是不能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不管是企业参保,还是灵活就业人员参保。这种情况下,人们的参保年限会受到服刑的影响而缩短,进而养老金待遇会低一些。
第二,视同缴费年限的影响非常大。职工只要被判刑,视同缴费年限会被清0的。为什么会这样呢?主要还是因为视同缴费年限是我国建立基本养老保险方案以前的连续工龄,根据方案认定的视同缴费时间。
其实很多人并不了解我们的退休方案。1991年我国才实施企业养老保险制改,但是在此之前我们实施的都是我国(单位)养老的退休方案。